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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向来被视为最为稳定的工作之一,公立学校里的教师,一年享受两个寒暑假、工资照发、福利良好,每年学校一般还会组织外出旅游……这么好的条件,很少有年轻人会在这个行业里频繁跳槽。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私立学校的教师,工资待遇低、福利差,还经常加班、拖欠保险、工资……所以,站在老师们的角度讲,跳槽无可厚非。 为什么相同的行业,人员流动明显不同?有的校长把责任推到教师身上,认为他们不负责任、社会责任感差。其实,即使把公立学校的教师放到私立学校,类似的状况也会出现。在无法为教师提供相应福利待遇、医疗保障的情况下,让老师们拿着低工资、忍受不公平待遇卖命,这是黑砖窑老板的行为。 问题并不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完全是老师的问题,更大的问题出现在教育资源不平衡上。公立学校可以获得国家补贴、地方财政拨款、阳光工资、甚至继续再教育的机会……而私立学校的老师,有时候连吃饭都成问题。这种情况下,怎样要求他们安心工作。无法要求老师们每个都人格高尚、舍己为人,这对他们不公平。 与教师们跳槽密切相关的,是学生们的受教育权受到了损害。其实,我国早在1986年就通过了《义务教育法》,决定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每个少年都有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这种权利,既包括适龄儿童有入读国家公立全校的资格,也包括在校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不被打扰。 但是现实生活中,由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公立学校本身教学条件限制、甚至户籍等问题,很多适龄儿童,特别是许多农民工子弟无法进入父母打工城市的公立学校读书。国家自2009年起取消了借读费,这原本是件大好事,可原来的“游戏规则”突然被打破,问题也随之而来,部分公立学校打出了“赞助费”、“建校费”的招牌,农民工子弟进入这些学校更难。 这些被学校拒之门外的学生只能从读书时起就不得不接受“教育市场化”这一残酷现实。所以,这些学生与教师之间是契约关系,而不能把受教育权当成本应享受到的社会福祉。教师的权益无法保障,这种契约关系的维系自然也就极容易破裂。 在目前教育资源严重失衡、私立学校存在巨大存在市场空间的情况下,最切实有效的做法并不是取消私立学校或者给私立学校老师签订一个“不合理条约”限制他们的跳槽行为,而是需要有相关部门,把私立学校当成公立学校的有益补充,扶持部分需要帮助的困难私立学校办学,逐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民义务教育体制。毕竟,不仅坐在公立学校课堂里的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坐在私立学校里的也是。 |
[发布者:dongdo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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