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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校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研究生,对原单位和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者,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三、我校在研究生录取时,按考生志愿进行录取。未完成招生规模的专业,可调剂相近专业上线一志愿考生(本人须提出书面申请),也可调剂接收上线二志愿考生,请密切关注生源余缺信息。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同等学力考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三)考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科目均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dwzy.xbmu.edu.cn/yjsc/或 http://www.cnky.net/或http://www.chinayz.org/(中国研招网)。 六、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照像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www.cnky.net/或:http://yz.chsi.cn/,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 七、准考证将于12月25日左右按考生报名时提交的通讯地址寄出,请注意查收,此前请勿来电查询。 八、初试时有缺考或违纪的考生,所考试卷均不再评阅,请勿来电查询。 九、考生可于2009年3月10日后通过我校网页查询打印初试成绩,我校不再寄发初试成绩通知单,此前请勿来电查询。 十、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凭我校寄发的复试通知,持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同等学力人员不要求)以及有效身份证来我校参加复试,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凡选考梵文的考生,复试时加试(笔试)英语或日语,成绩计入总成绩。 十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 十二、网上报名资格确认时间为:2008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规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 十三、考试时间:2009年元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十四、我校自2008年起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考入我校的考生第一学年将依据入学考试成绩享受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将根据在校学习成绩享受学业奖学金,具体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dwzy.xbmu.edu.cn/yjsc/) 十五、未尽事宜请与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 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730030) 联系电话:0931-2938299 传 真:0931-2938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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