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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申请人所在院校必须具有推免资格。 2.申请人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4.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5.参加我校复试,复试成绩合格且我校同意接收者。 6.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四级考试不低于425分(外语专业须通过专业英语全国八级考试),其他语种的要求与英语相当。在同等条件下,我校优先接收外语通过六级的(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有科研成果者。 7.我校不接收跨学科的推免生。 二、申请手续 下载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09年推荐免试生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申请表》、加盖学校所在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外语过级证书复印件(或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等材料寄送我校各有关学院→学院审核→10月12日前到我校完成复试→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发接收函→推免生所在学校审核→推免生所在学校省级招办审批→取得网报校验码→网上报名→11月10日前将加盖省级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提供)寄送到我办,否则不予录取。 三、注意事项 1.推免生均须经所在省(市、区)级招办的审批,取得网报校验码,并在10月10日至31日(每天8:00-22:00)登陆http://www.cnky.net(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办理网报手续,11月10日至14日到推免生所在地的招生办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2.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编:541004。 招生咨询电话:0773-5833630。 3.所有申请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的推免生,所提交的申请表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实,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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