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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欢迎报考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 我校实行按学科专业统一招生,2010年有40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个专业学位授权学科,共招研究生约420人。 一、学习年限及方式 一般为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要求。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后须在报考专业领域或相近领域工作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个(招生专业目录专业中有其他要求的,也必须满足): a. 在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已补修了报考专业本科八门主干课程(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免); b. 从2004年起到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在所报考领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了学术研究论文至少一篇(复试时提交原件); c. 通过了自2004年元月以来任何一次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 网上报名。网报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 cn),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要求正确输入本人报考信息(含修改),并另需打印(获取)有关表项(信息)。 (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必须按照《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要求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如不到现场确认则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09年 10月10日至14日每天 9:00-22:00 ; 全国网报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6日至31日 每天9:00-22:00; 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1月10—14日。 特别提示: (1)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请考生一定要牢记自己的帐号和密码,修改报名信息和网上调剂时都需要使用。 3.报名地点: 网报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 cn); 现场确认地点为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不是广西民族大学)。 4.注意事项: (1)非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我校不再进行考前报名资格审核,报考条件(资格)的审核在复试时进行。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请按照我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知》的要求按时提供材料,以便进行资格审核。 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考生报考条件(资格)要求,自审合格后方可报名,否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完全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时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凡弄虚做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4)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认真了解一下内容: a。仔细查阅《广西民族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代码和名称、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等信息不得出错。 b。充分了解国家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及对于录取类别的规定。 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自负。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6)我校审查考生的报考信息(材料)后,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考生收到准考证后,应即核实本人图像及所有信息,如有疑问请尽快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指导科咨询。 四、初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时间为2010年1月9日至1月10日,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广西民族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3. 初试地点由报考点设置。 4. 初试成绩考生在2010年3月上、中旬左右可到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询。 五、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10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 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第一志愿报考单位非广西民族大学,并且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要向我校调剂的,必须符合我校对于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六、复试 1. 我校根据教育部的复试分数线和我校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名单,一般进行差额复试,招生规模与复试人数之比为1:1.2~1.5。复试名单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 2. 复试时间约为2010年4月中旬或下旬,复试地点在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与招生学科专业相关度高且体现本学科特色的专业课安排在复试中进行,复试的形式和内容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他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确定(含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此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部分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2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3. 考生复试时按我校规定进行体格检查。 七、录取 (1)录取原则: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创新能力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方式(括号内为录取类别码):①计划内非定向(11);② 计划内定向(12); ③委托培养(23);④自筹经费(24)。 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在复试前公布于我校研究生处网页。 八、其他 1. 2010年实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须先网上报名后去现场确认,两者缺一不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的信息,严格按要求报考并按时办理各项手续,并保证信息准确。过期不能补报和修改,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 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政策和规定)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 如在2010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以网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初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来访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指导科。 3. 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成绩查询、复试阶段安排、录取等信息,请考生务必在相应的时段内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 4. 考试后请保存好准考证,以供复试、入学时备查。 5.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6.历年考试真题可在我校研究生处购买。 7. 特别声明: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如与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为准。 学校名称:广西民族大学 学校代码:10608 地 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邮政编码:530006 网 址:http://yjs.gxun.edu.cn 电 话:0771-3262606 传 真:0771-3260186 联 系 人:陈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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