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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山东德州市宁津县自去年5月底针对政府人员刮起的治庸风暴,当地纪委部门在全县轮选人际关系简单、对工作充满激情的外地刚毕业大学生,配备暗访仪,在全县各机关、乡镇暗访。至今,查处64名工作人员,其中辞退2人、撤职1人、调离工作岗位1人、待岗培训9人。【 详细>> >】(5月4日《山东商报》) 网上舆情: 山东德州市宁津县治庸风暴采用“大学生暗访”的形式引发网友争议,一些网友发出疑问:暗访队治庸,这跟GSP定点管理干部有什么区别?能从根本上解决公职人员人浮于事的现象吗?能解决现在的所有问题吗? 一些网友对此举表示赞同,认为大学生暗访治庸显示外部监督的力量。有评论指出,官场治庸除了用那些人际关系简单的暗访者之外,还需铲除机关单位人浮于事的现状,让我们的公务员动起来,而不是闲得无事可干,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告别“庸懒散”。
观点PK:
“大学生治庸队”不过是个“庸招” 能够清醒认识到党政机关中存在的“机关病”,并真正拿出行动来进行治理,山东宁津推出的以“大学生治庸队”为主要内容的治庸风暴还是值得肯定的。但同时,我还是不得不说,“大学生治庸队”不过是个“庸招”罢了,不会也不可能有太大的实效。 “大学生治庸队”的工作流于表面,很难触及到“机关病”的病根。据悉,这些大学生的日常工作,就是“配备暗访仪,在全县各机关、乡镇暗访”。很显然,他们顶多也就是了解和发现一些打游戏、打牌、聊天之类的表面现象而已,效果非常有限。事实证明确是如此,“大学生治庸队”轰轰烈烈工作了一年,其“辉煌战果”仅仅是“查处64名工作人员”,跟其付出的人力和时间相比,显然不成比例。 我还有个疑问:宁津县的“大学生治庸队”是对该县的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一视同仁,上至书记、县长下到普通人员统统纳入暗访监督范围,还是只能在上级纪委划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即以各乡镇、各局委等下级单位为主,而无权对“四大班子”的“头面人物”特别是县里的“主要领导”实施监督?据常理推断,前一种可能基本上不存在。中国式监督的特性跟手电筒类似,手电筒攥在上级领导手里,往往是只照下边,很少有人愿意照照自己,更没有人敢拿来往上照。果真如此的话,“大学生治庸队”依然属于典型的“选择性监督”,意义不大。 另外,当地之所以会选择大学生来“治庸”,看上的便是大学生的“单纯”“从工作上讲,就是态度认真,不会敷衍、搪塞;从生活上来讲,都是外地的,家庭关系不在宁津,没有复杂的人际网络。”恕我直言,这种做法有将单纯的大学生“当枪使”的嫌疑,得罪人的事让大学生上,其他“老油子”就能躲在幕后“看笑话”了。不过,这个“如意算盘”恐怕也不会长久,大学生总会“长大”,早晚会被环境同化、适应官场的规则。该县纪委监察部门表示,每三个月还会对这些大学生进行轮换,“如果待得时间长,对于很多部门来说就是脸太熟了,对于暗访不利,如今已经换了三批。”实际上,如果不轮换,不仅会出现“脸熟”的问题,恐怕还会面临大学生“心理成熟”的挑战吧。 现在,很多地方都相继出台了一些“治庸”的新举措,但大抵都流于形式,有的还难逃“作秀”之嫌。窃以为,到什么时候手电筒式监督倒过来了手电筒从官员手里转到了老百姓手里,“老百姓照官员”、“老百姓监督官员”成为常态,党政机关的庸病方有“除根”的可能。(荆楚网 乔志峰)
大学生暗访治庸显示外部监督的力量
在网上,人们质疑和反对的声音,远大于肯定和支持的声音,原因无非是说靠大学生暗访治庸不可靠。可不可靠,需要用实践去检验,现在,宁津县的实践说明,作用还是有的。 对于一种政务行为的评价,不应该立场、情绪先入为主,而是应该实事求是。宁津县聘大学生暗访,政府并没有说这是治庸的唯一办法,也没有说靠这个就可以“一招鲜,吃遍天”,而是多种治庸手段的一种。既是手段之一,而且又有一定成效,为什么不用?最有力、最公正的监督,是来自外部的监督,因为监督者与监督对象没有利益关联。大学生与公务员并无利益关联,把适合监督的人放在监督的位置上,有何不妥? 大学生暗访监督不是最好的,也不至于像有些人评价得那么不堪。我们还记得,2009年,甘肃省威武市凉州区公检法系统举行竞职笔试中,聘请18名少先队员担当“监考官”,结果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小学生“秉公执法”,当场抓住25名作弊考生,虽然此举颇具讽刺意味,但这就是我们需要面对无奈现实时的次优选择。 当然,靠大学生暗访不能够从根本上治庸,但在治本之策没找到,或找到了一时半会不敢下药的情况下,这种有实际作用的手段,还是可以试一下的,哪怕是治标也比毫无作为要好,并且,这也能让我们体会到外部监督的威力,为今后推出正确的治本之策积累经验,不是吗?(现代快报 廖保平) |
[发布者:yez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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