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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研招时间安排公布 明确舞弊者惩罚措施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0-08-09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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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京报》报道,教育部首次明确,对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要取消其考试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处理。

  教育部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做好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并仍保留“对严重作弊的在校考生还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的规定。与去年只规定“对严重作弊的在校考生应予开除学籍”相比,教育部这次加大了对舞弊考生和相关人员的惩处力度。

  教育部还表示,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要对考点适度进行收缩和集中,考场应尽快配备先进的技术设备,提高防范考场作弊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对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打击和防范舞弊不够得力的考点要进行整顿,对问题比较严重的考点要坚决予以撤并。

  招生单位的自命题部分,主管部门应与命题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对于违反规定或因考试管理工作不力或失职导致失、泄密事件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据悉,2009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已于18日公布,对考研报名、考试、录取等各方面内容进行了说明。2009年考研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11月10日至14日现场确认,应届生9月18日至24日可在网上提前报名。初试时间为2009年1月10日至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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