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2月22日电 (记者俞俭)湖北省在全省中小学校食堂全面推行技能炊事员、卫生监督员、营养指导员、质量评判员和价格监管员“五员”管理工作制度,促进食堂规范管理,精细服务,改善营养,确保安全、公益和广大师生满意。 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22日介绍了推行“五员”工作制度的基本要求,即选配技能炊事员,建立食堂烹饪人员用人管理机制、烹饪操作人员上岗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派驻卫生监督员,推进放心食堂建设,每所学校都要有一名由食监或卫生监督部门定点联系、派驻包校负责的卫生监督员,指导学校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配设营养指导员,实施营养干预,通过2-3年努力,有一定规模的学校都有一名专兼职营养指导员或营养指导教师,学生食堂每周营养食谱必须在学校橱窗、公示墙、餐厅公布,搞好营养结构搭配和平衡;聘请伙食质量评判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饭菜质量、份额数量、营养搭配等进行检查和评价,实行校长、教职工陪餐制和伙食质量评判员验餐制;聘请伙食价格监管员,对食堂日常伙食价格进行测算监督,督促加强成本管理,学生食堂每餐提供的饭菜、食品必须标明分量和价格,做到等量等值,食堂按月对收支情况和结余进行公示。 通过3年努力,湖北将在全省中小学校学生食堂建立起“五员”管理制度,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2012年市、县城区学校建立“五员”制度达到70%,县以下学校达到50%;2013年市、县城区学校食堂达到85%,县以下学校达到70%;2014年全省中小学校食堂“五员”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健全。 (俞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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