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预录取”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高校抢生源行为,教育考试部门为何不早对这种不合规的做法,加以制止,同时提醒考生加以防范呢? 据中国之声报道,此前安徽无为县无为中学的7名高分考生,收到了南京大学(招生办 )招生办公室的预录取通知书,本来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但最后却无一被录取。安徽教育厅昨日回应称,“从教育政策上预录取协议是不被认可的,但是考生可以以个人和南京大学签订的录取协议作为一种契约,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权益”。
当初,南大的招生老师和学生签署预录取协议时,定的理科分数线是645分,但如今南大在安徽招生的最低投档线是648分。成绩在645分到647分之间的这7名考生,于是就被拒之门外。 家长们正焦急地找南大讨说法,可当时和他们签协议的招生老师手机已经关机;南大学生处处长对媒体称,“往年我们都会追加一些名额带走预录取的学生,但是今年分数线提高了不少,安徽省情况尤其特殊,我校已经对该省生源追加至30多名录取生了,现在是一位学生也没办法再接收了,对此我们深表遗憾。” 有教育专家早就分析过,“预录取”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高校抢生源行为。如果考生的分数达到该校在当地的录取线,没有这一纸协议,学校也必须按规定录取;而如果考生的分数低于该校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按照投档、录取规则,即使有“预录取协议书”,也无法被这所学校录取。在这种情况下,考生和家长恐怕很难从“深表遗憾”的南大那里讨到什么说法。 问题是,“预录取”早已是众多名校争夺生源的公开手段,教育部门为何不早对这种不符合规定的做法,加以制止,同时提醒考生加以防范呢? 由于高考(微博)政策的复杂性和信息渠道的不畅通,考生和家长,在高考志愿填报过程中,往往处于焦虑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在他们面前的高校招生老师,就会被视为权威的信息来源。他们容易相信高校招生人员所说的话和所做的“承诺”,本身的权益受到侵犯也浑然不觉。如果招生人员不讲操守,为了招生政绩不择手段,这种情况就更容易发生。 令人遗憾的是,“预录取”被曝光多年,教育部门却一直没有公开表态,这让考生和家长越来越糊涂,而相关高校或许也觉得这种做法“被默许”,于是进一步大胆推进。当招生人员预计的录取分数线,与最终的录取线差异较大,而学校也无法增加招生计划来“兑现”承诺时,就会导致安徽这7名学生所面临的困境。 高考录取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任何细节上的偏差,都可能影响考生的一生。因此,对于各高校在招生过程中的任何不规范行为,教育考试部门都必须加以重视,及时叫停以维护考生的基本权益。 但据媒体报道,虽然今年惹出事端,南大招生办依旧表示,明年可能还会采取“预录取”这种招生形式。教育部门还要纵容这种“潜规则”到何时呢? |
[发布者:yezi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