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悉,我市学校规定学生假期参加社会活动任务,原本在于培育中小学生志愿者精神。实际效果如何,尚待观察。 所谓志愿者,按照联合国的定义便是“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的活动者”。这样的志愿者,不是从石缝里蹦出来的,也不是上天掉馅饼。志愿者需要培育,需要细心地浇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让此精神在心底生根发芽。志愿者需要锻炼,需要在实践中熟稔和砥砺心中的志愿者精神。 深圳,这座志愿者之城、爱心之城,有着深厚的公益土壤,人均年捐赠额排名全国首位,拥有25万义工、1560支义工队伍。在这些光鲜亮丽的数字背后,或许我们应该思考如何培育志愿者精神的后继者,如何培育中小学生的志愿者精神,令美好的志愿者精神薪火相传。 孩子们毕竟不同于成年人,更需切合他们的实际来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活动。有位网友说得好,为什么不让真正的志愿者来带动孩子们呢?让孩子们体会言传身教的力量。而学校也不能只是留假期作业,到时检查印章就以为完成了志愿者精神的培育大计。比如,学校可以考虑和社区联动,让孩子从关心身边人,从身边事做起,做力所能及的社区服务。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国外,具有现代精神内涵的志愿者活动经过百年的发展,已蔚为成熟和完善,制度化、组织化和长效化成为常态。志愿者服务的重点,不再仅仅局限于调整改善被救助者的生活,更在于协调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成为社会良性运转的润滑剂。在这方面,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经验。 培育志愿者精神,要从孩子抓起。而这样的前提是,学校、家长充分把孩子当独立的个体来尊重,给予他们真实的志愿服务的机会,使他们在志愿服务中锻炼成长。(蒋丽娟) (深圳特区报 蒋丽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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