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荞)昨天,市民政局等多部门联合下发《北京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本市退役士兵将可享受一次由政府提供经费的免费教育培训,考上大学可获2年免费。 办法明确,2010年冬季及以后依据相关规定,正常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符合本市安置政策,且在退出现役1年内、能参加正常培训的城乡退役义务兵和士官,均可享受培训优惠政策,在培训期间还可获得生活补助费。据介绍,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包括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补助费等,将由市、区(县)财政承担,其中生活补助费根据培训周期内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安排。 (京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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