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在内的15名公民联名向总理写建议书,提请国务院审查并修改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呼吁取消有关“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和招生”的规定。(《新京报》10月25日)
科教兴国是我国重要战略,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促进教育公平。高考的户籍限制是教育不公的表现。教育事业具有公益性和普惠性,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因此,取消高考户籍制度是教育公平的题中之义。 高考户籍制度对教育的负面影响已经凸显。且不说“北京考生考北京大学容易”的地方保护主义,也不用说“北京大学的农村学生比例仅有1%”的地域歧视,单就流动人口因高考户籍而不得不与子女长期分离,导致亲情淡薄等家庭问题就已经值得警惕,更何况还存在这些子女的未来发展及引发的社会问题。 为何长期以来,高考户籍制度改革迟迟没有成果?当前的教育体制、户籍制度固然是重要原因,但笔者认为一些潜在的阻力更值得我们注意。比如,作为高考户籍制度既得利益者的市民,特别是大城市的市民。 一些城市和地区的人们长期以来享受着户籍带来的各种优惠。他们中的一些人以此而荣,甚至认为这是应得的待遇。假如国家政策放松户籍限制,直接的“受害者”便是这个人群。这些人大多属于城市的精英,也是政策的制定者。因此,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事他们是不会做的。 因此,要想真正改革高考户籍制度,很有必要给这些人打“预防针”。让他们意识到教育公平的重要性。教育公平不是伤害与受益的关系,而是整体教育质量的飞跃。 普通公民无法参与体制与制度的改革,但可以从自身观念改变开始,从内心接受教育公平。 |
[发布者:yezi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