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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希望运营商良性竞争 黄晓文刚上完大学一年级,在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也拿到了一起寄发的SIM卡,由于是免费的套卡,班里的人都用上了该运营商的卡。黄晓文也不例外,至今还用着该卡。“学校里大多数人都用发下来的卡,大家都用校园短号,挺方便”。 而不同的运营商有不同的价格与业务,同样的套餐不一定适合其他人。据黄晓文介绍,班里有人想换其他运营商的卡,因为打电话更便宜,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因为学校有什么活动都是用移动飞信发的,换卡了就收不到了,所以有些同学不得不用两张卡”。 黄晓文所在的学校每到周末或者新学期的开端,三大运营商就会面对面地打起宣传战。而除此之外,各大运营商也加强与学校合作,为争夺学生市场在学校中的话语权。 “运营商的良性竞争会使资费降低,有利于我们,我们可以自由选择”,黄晓文表示,更希望的是运营商能通过提高质量与降低资费的方式来良性竞争,而不希望通过排挤对手,在校园造成垄断,使学生享受不到应有的利益,这样对于运营商的发展也不好。 虽然在录取通书中夹带SIM卡对于其个人来说,算是一个实惠之举,但黄晓文也承认,这会使得其他运营商在竞争中失去了先发优势,进而没有了主动权,造成单方垄断的局面。 业内人士:关键是认真监管和有效监管 三大运营商争夺战已持续多年,均在不留余力地挖掘新用户,各类市场营销措施也是层出不穷、花样百出。只要有新增用户的可能,在市场投入方面都会毫不犹豫,更甚者“杀敌八千,自损一万”也在所不惜。其战场已经不仅局限在校园,农村市场、行业用户等也成了他们的必争之地。 而激烈竞争下,更出现了混乱、过度、无序化的现象,暗箱操作等行为常常出现。一度的价格竞争及内耗过大,使得服务质量并没有适度跟上。黄晓文所在校园宽带绑定了手机业务,“很划算”但上网网速却与此前约定4M带宽大有出入。 而此次工信部《意见》的下发,对这些电信运营行业的市场乱象不再视而不见,但《意见》下发后不到一个月,就有学校公然违反,更出现了SIM卡与录取通知书分开寄的“聪明”之举。该文件的如何具体实施更值得人们关注。 高凡玉表示,这份规范校园市场的文件出台,表明依法监管的态度更大于实际执行的可能意义。由于真实的市场竞争程度已经远远大于规范意见的领域,这份规范意见就显得单薄和无奈,认真监管和有效监管才是关键。 另外,他还表示,对三大电信运营商和监管部门而言,现在缺失的不是几个针对具体市场领域的规范意见,而是非常需要具体可行的行业法律,《电信法》反反复复了32年依然遥遥无期,仅有的《电信管理条列》早已适应不了目前的市场监管和规范的需要。 相关链接 《关于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开展校园营销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学校签订排他性协议(含口头协议)。 排他性协议是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学校(或学校有关部门)订立的、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独家进入校园提供电信服务的合同。其主要表现形式有:在新生入学注册报到期间或允许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进入校园开展电信业务促销活动的其他时间,要求学校禁止或者限制协议方的竞争对手进入校园开展电信业务促销活动。 (二)诋毁竞争对手,开展与竞争对手的通信网络、电信终端设备进行对比的宣传或者任何影响竞争对手正常开展业务的宣传。 (三)未经用户同意、在录取通知书中夹寄移动电话用户身份识别卡(SIM、UIM卡等)、业务宣传资料等。 (四)收购竞争对手在网用户的电信终端设备(含手机电池等)、移动电话用户身份识别卡等。 (五)承建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时,强制校园用户使用指定的电信业务或终端设备。 凡有上述行为、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法予以查处。 另外,该《意见》还对以下内容进行了相关规定:尊重用户自主选择、规范代理营销行为、组织开展营销巡查、及时通报营销信息、加强自律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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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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