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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招生加强监管 严控夸大性宣传 针对网络招生宣传市场的“乱象”,日前教育部发出预警提示,学生在办理注册入学和缴费手续前,应通过试点高校的咨询电话等方式核实招生考试情况和入学录取结果,要以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直接发放的招生录取信息和录取通知书为准,谨防上当受骗。 据悉,2011年共有68所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试点高校所设的校外学习中心只能在试点高校的统一组织下配合开展招生工作,不允许自行开展招生及录取工作,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试点高校在招生信息发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发放以及咨询投诉等关键环节上直接面向学生服务。 专家也提醒广大学生,学历注册上网需要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核和严密的工作程序,从考生录取、新生入学注册、在校学籍管理到毕业证书注册实现全过程网络监管。凡接受高等教育学历教育的学生,可在入学三个月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实自己的学籍信息,如果查不到自己的信息,将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同时,笔者还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服务流程,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服务,教育部门还通过“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全面公开试点高校的招生简章、校外学习中心名单、咨询与投诉电子信箱和电话等招生信息,提醒考生要通过该平台及时查实试点高校的招生资格和校外学习中心的资质,查实招生录取信息,详细了解有关网络教育入学条件、学习形式、修业年限、统考、学历文凭、学位授予、电子注册等政策。 原教育维权网首席律师王杰君从法律的角度对维权难做了解释,了解以上这些“假”宣传,可以有效地帮助考生和家长选择正确的培训机构。在网络上出现的“包过班”、“包毕业”等涉及网络教育的招生宣传广告其实都是虚假宣传,考生和家长要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及时了解教育部有关网络教育的政策,如发现利用网络教育名义实施招生诈骗的行为要及时向教育、公安等部门举报。 此外,教育部门还要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任何教育形式都有严格的招生录取、教学及教学管理、毕业考核等过程及相应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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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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