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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 十一、其它 1.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2.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3.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5.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6.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十二、2011年录取概况 地区招生专业2011年录取分数 最高、最低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综合成绩折算成绩 北京艺术设计最高分6256031198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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