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对于“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招生专业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方向志愿以考生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信息为准。 5.关于“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规定 对于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艺术设计专业全国排名前10或造型艺术专业全国排名前3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我院当年录取标准,我院对其“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即第二年报考我院时,免考专业课(仍需参加省级美术专业统考),文化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该年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仍可被录取。 注:每年9月初至10月底,办理“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手续。考生本人须向我院提出“专业成绩保留一年”的书面申请。 八、外籍考生报考 外籍考生报考我院,请于1月下旬登录“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网(http://www.ad.tsinghua.edu.cn)查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2年外国留学 (微博) 生招生简章》。 九、学费 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十、入学事项 1.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及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文化课考试通知单》,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
[发布者:yezi] | ||
相关阅读:
·北京工商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南京航空航天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复旦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选拔测试方案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上海戏剧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