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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201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专业学历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专业介绍该专业培养具备新闻传播基本理论知识和深厚的文化功底,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及法规,能从事播音、节目主持、采编、节目制作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主要专业课程有: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主持艺术和技巧、广播编辑与节目制作、形体训练、即兴口语表达、广播电视文稿写作、广播电视史、视听媒介批评、电视文化、电视节目评析、电视纪录片、大众传播学、中国古代文学、传播伦理与法规等。学生毕业后可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从事播音与电视节目主持、采编、节目制作等工作,也可在国家宣传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及高等学校从事新闻宣传、文秘、公关和教学科研等工作。二、招生计划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25人。三、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四、报名条件普通高中毕业生(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思想品德良好,且具备下列条件:1.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2.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色弱;3.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4.外语限考英语(论坛),要求口语好;5.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的艺术学习或表演、播音经历。五、报名办法我校在北京、武汉设立报名点,考生现场报名。
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报名表》、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好的《武汉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名登记表》报名。《武汉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名登记表》可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www.aoff.whu.edu.cn)下载,填写后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六、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一)初试我校在北京、武汉两地设初试考点。
按报名的顺序依次进行。初试满分100分。内容为:1.自我介绍(时长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以及普通话水平),40分;2.朗诵(自备稿件,时间限在2分钟内),60分。(二)复试复试地点设在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时间:2011年3月5日-6日。内容为抽题朗诵(30分)、即兴话题(40分)、场景主持(30分),满分为100分。七、合格证发放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对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寄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八、录取办法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我校将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90%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其参加我校专业复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取得我校专业复试前三名的考生,其录取资格最多可以保留至2012年7月。九、收费标准初试费:100元/人复试费:150元/人考生报名及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艺术设计专业 一、专业介绍艺术设计专业包含展示设计、公共艺术2个专业方向。1.艺术设计专业(展示设计方向)培养具有人文与科学基本素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艺术设计和市场运作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艺术设计相关机构从事设计、开发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并为硕士研究生教育提供优质生源。重视学科多专业、多领域的交叉和渗透;注重艺术、人文、经济、技术结合,把握学科前沿,注重扎实的造型能力、专业基础理论、较全面的文化修养和较强的设计协调和组织能力的培养。注重教学与科研、教学与设计实践的结合。主要专业课程有:中国工艺美术史、西方现代艺术史、设计概论、素描、色彩、设计软件基础、视觉传达设计系列课程(装饰艺术、字体设计、图形设计、摄影、版式设计、CI设计、印刷工艺、广告创意设计)、展示空间设计系列课程(制图学、视觉传达与展示、展示空间基础、展示模型设计与制作、展示专题设计1、展示专题设计2、博物馆策划与设计)。2.艺术设计专业(公共艺术方向)培养从事公共空间领域的艺术创作和设计、教学和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集公共性、沿用性和艺术性为一体,依托多学科多领域的交叉与互补优势,把握公共艺术的现状及发展前沿,注重系统的专业理论、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和市场应对能力的培养。学生主要学习和掌握公共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培养具有扎实的艺术造型能力、设计能力,并且系统的掌握公共艺术专业理论和专业造型技法,能够熟练运用艺术创作手法为城市空间设计公共艺术作品。其特点是强化学生动手能力的训练,突出艺术创作在公共空间中的运用,培养适应公共艺术设计行业发展需要的艺术人才。主要专业课程有:中国传统造型艺术、陶瓷艺术设计、素描、色彩、壁画设计、设计表现(公艺)、艺术家居设计、景观雕塑设计、城市公共设施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系列课程(装饰艺术、基础造型、字体设计、图形设计、摄影、版面设计、CI设计、印刷工艺、广告创意设计),环境景观设计系列课程(景观设计与制图、建筑装饰构造与材料、公共建筑设计、城市景观设计、小区景观设计、园林设计)。二、招生计划艺术设计专业招生计划40人。分省招生计划如下:
三、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四、报名条件符合2011年普通高考招生报名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1.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2.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并取得省级统考合格证。五、报名办法我校在湖北、河南、山东、湖南四省设置报名点。
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报考证及合格证、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好的《武汉大学艺术设计专业报名登记表》。《武汉大学艺术设计专业报名登记表》可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www.aoff.whu.edu.cn下载,填写后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六、专业考试1.时间、地点我校在湖北、河南、山东、湖南四省设置考点,具体地点、考试时间如下:
2.专业考试科目为造型基础、设计基础。满分各100分,时长各180分钟。造型基础:造型基础即绘画基本功。主要考查考生对物象整体而全面的观察方法和准确而生动的塑造能力。设计基础:设计基础旨在测试考生对日常生活的观察力,对艺术形式的感知力和思维的想象力;考查考生对艺术设计范畴内的基本知识与表现技能的掌握程度。七、合格证的发放根据考生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省发放专业合格证。八、录取办法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我校将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70%以上、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九、收费标准专业考试费:120元/人考生报名及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有关说明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1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2.根据教育部及《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按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只能在本专业就读,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监督机制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7-68752637。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招生办公室:027-68754231、68756701(传真)新闻与传播学院:027-68752685、18986000117、18986000520城市设计学院:027-68773483、68772048、68773062监督电话:027-68752637(武汉大学监察部)027-68880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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