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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分类评价,评价结果更合理
作者:谭春辉 来源:评价网 发布时间:2010-11-17 22:24

《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中指出:应区别不同评价对象,确定不同的评价目标、内容和标准,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和指标,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同样提出: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由此可见,分类评价现已成为科技、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共识。

在教育机构评价中,由于评价对象在资源禀赋、实体规模、目标定位、区域环境、学校类型、学科门类等方面的差异性,千万不能采用一刀切的形式,一套指标体系评到底,而应实施分类评价、分层评价,这样的评价结果才更让人信服,更易被不同的评价对象所接受。

就目前国内比较知名的科教评价机构来看,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无论是开展中国大学评价、中国研究生教育评价,还是中国学术期刊评价,都一直贯彻分类评价的思想,评价结果在社会上广受好评。

 

【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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