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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轻工业学院简介
大连轻工业学院坐落在现代化的海滨城市大连,是一所以工为主,工学、文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等五大学科相互支撑、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8年,原隶属于国家轻工业部。1998年转制为以辽宁省为主、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管理体制,是东北地区唯一一所以轻工、纺织、艺术为特色的高等学校。近年来,学校遵循“学科为本、质量为上、创新为先、特色为重”的办学理念,实现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现已成为我国东北地区乃至全国培养现代消费产业高级工程技术人才、艺术设计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现有4个校园,总占地面积1300亩,校舍总面积40余万平方米,是一座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高等学府。学校以人才聚集战略培养和引进了大批资深专家、学者、形成了雄厚的师资力量,教师队伍中有双聘中科院院士1名,工程院院士2名,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7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7人,教授、副教授300余人,专任教师中有半数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目前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5000人,硕士研究生500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近700人。 学校设有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化工与材料学院、纺织轻工学院、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管理与社会科学学院、国际交流学院、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大连轻工业学院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1个独立学院,以及研究生部、体育教学部和现代教育技术部等3个教学部。设有33个本科专业,其中工学类专业16个;理学类专业有4个;经济学类专业有1个;目前发酵工程、食品科学、纺织工程、制浆造纸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化学工艺、环境工程、设计艺术学、服装设计与工程、生物化工、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等13个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在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工程、机械工程、生物工程、材料工程等5个工程领域具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并具有“接受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权力;学校先后与浙江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其中发酵工程、制浆造纸工程、纺织工程和材料学等4个学科为省、部重点学科。 学校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现有实验室30个,其中发酵工程、材料学、机械工程三个实验室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还设有“农(水)产品深加工研究中心”、“麻纤维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中心”等近10个研究开发机构。三年来,先后承担了 “973”、“863”国家重大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121项,科技论文被三大检索(SCI、EI、ISTP)收录120余篇,获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高校科学技术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15项。2003年,我校金凤燮教授的酶转化法生产Rh2等人参稀有皂苷项目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受到国务院的表彰。 学校与美国、加拿大、法国、英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关系,在科学研究、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产业开发等方面进行着广泛和富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学校聘请了瑞士科学家、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科特·伍斯里奇博士等10多名国际知名专家为名誉教授或客座教授,同时还与加拿大、日本、韩国等一些国家的学校互派教师进行学术交流并进行留学生的交换培养。 面对高等教育大众化、综合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大趋势,面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大大连的发展机遇,大连轻工业学院正以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精神,为早日成为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大连轻工业学院欢迎您!美丽的滨城大连欢迎您! 大连轻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6年我校13个学科、专业拟招收国家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260名(最终录取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并要提交报考专业五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的进修成绩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另外,欢迎已获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读我校,经我校复试审核后,免试录取攻读硕士学位。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通知。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及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也可在9月下旬浏览大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部招生网。 三、入学考试 1.初试:初试时间为2006年1月中下旬(以教育部公布为准)。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设计艺术学”专业两门公共课(政治、外语)由考生报名地招办统一组织考试,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两门由大连轻工业学院组织考试,时间大约在公共课考完后的第5天(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到大连轻工业学院考试。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政治、外语、数学二由考生报名地招办统一组织考试,业务课二由大连轻工业学院组织考试,时间大约在考完后的第5天(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到大连轻工业学院考试。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初。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到大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部主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大学历年成绩单并加盖教务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政审表;对应届考生须验其学生证,对非应届考生须验其最后学历证书原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 (2)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2小时)、专业综合面试以及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部分操作性强的专业,其专业课笔试部分可为上机操作、创作绘画等。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2门业务课笔试,每门满分100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业务课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及格的考生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一般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是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加和。 对于在报名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一旦被发现(无论在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即刻取消其资格(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四、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录取类别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报考定向和委托培养的考生在被录取前均需与我校以及定向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签订三方共同遵守的协议书,四种录取类别均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六、学习年限:2.5~3年。 注意事项:1、凡索取招生专业目录者,请写清收件地址和贴足2元邮资的7号回邮信封1个。 2、今年我校准考证将以平信形式寄发,如考生十日内未收到请电话告知我办,未告知的则视为已收到。 3、报考我校的考生应经常上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浏览考研信息。 单位名称:大连轻工业学院 单位代码:10152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一号 邮政编码:116034 联系部门:大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 联系电话:(0411)86323616 传真:(0411)86323616 联系人:韩老师、杨老师 研究生部主页:http://yjsb.dep.dlil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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