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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0-08-09 13:08
  •     核心提示:
    一、招生人数

    2009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暂定为700名,公费比例约70%,包括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四种类型。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我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三、报名手续

    按教育部规定程序报名。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入学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政治、英语、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数学(一)、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其它科目由本校命题。

    统考科目复习资料以教育部发行的考试指南为准;我校自命题科目复习资料以我校公布的参考书木为准。

    六、费用标准

    09年我校将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大幅提高奖、助学金额度,收费标准将参考广东省相关文件执行;

    住宿费每年1500元,按年度交清;

    教材费自理。

    七、说明

    (一)考生按专业报名,可以不确定导师,复试后由各科室和考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如需确定导师,请在备用信息一栏中填写导师姓名。导师姓名及研究方向可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上查询。

    (二)考生填写通讯地址时一定要详细准确(包括城市、街道、单位名称等),以便及时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报名信息表请妥善保管,复试时上交。

    (三)公费生(非定向、定向)按学校规定择优录取,并从中按一定比例选拔硕博连读生。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者可提前转博。

    (四)考生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方案以及相关信息一律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发布,不再邮寄书面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满强老师 王华峰老师
    电话:(020)61648036 61648482
    传真:(020)61648365
    Email:manqiang@fimmu.com whf@fimmu.com
    主页:http://yjs.fimmu.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同和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科
    邮政编码:5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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