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学校地处中国上海,校区分别位于松江区和长宁区,占地面积近2000亩,校园环境优美宜人,系“上海市花园单位”。学校创建于1951年,前身是华东纺织工学院,1985年,更名为中国纺织大学,1999年,更名为东华大学。1960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之一。
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59年,目前拥有5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拥有工程硕士、艺术硕士MFA、工商管理MBA、EMBA等专业学位授权点,学位授权点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8大学科门类。学校共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5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上海市重点学科,同时设有11个国家级和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检测中心,2个国家“111”引智基地。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根据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对教育部直属高校进行的绩效评估显示东华大学名列教育部所属高校的第十五位。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不仅拥有国内外有影响力的资深学者,而且涌现了一大批中青年学术骨干。现有教职工2800余名,其中院士8名、长江学者特评教授和讲座教授6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名,拥有光华工程科技奖、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创新奖”、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回国留学人员先进个人、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等荣誉获得者,高级职称教师近700名。
学校坚持“一切以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才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和“着力创新,提升质量”的研究生教育工作方针,实施“创新教育、实践教育和国际化”的三大战略,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目前在校研究生总数达60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余人。学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设立博士创新项目资助和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资助,近几年,学校举办了纺织科学与工程国际博士生学术论坛、材料学科、信息与控制学科、计算机学科等国际、国内的学术论坛,研究生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非常活跃,学校已有6篇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另有6篇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入选论文总数列全国高校第32位,人均获奖指数位列教育部在沪高校前茅。研究生在三大检索上发表的源刊论文大幅度增加,对学校科研的贡献率显著提升。
学校按照“坚持特色、拓宽基础、加强交叉、按需发展”的学科发展思路,学科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211工程”建设被国家“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正式确认为“优秀”。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在历次教育部组织的一级学科评估中,均名列同类学科第一。学校依托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等11个国家和教育部科研基地,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特色,积极为国家科技攻关、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连续七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连续三年入选“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纺织类三大检索论文收录总数超过世界其他9所著名纺织院校的总和。学校坚持自主创新,取得了一批具有显示度的科研成果。这些成果广泛应用于航天、军事、环保、新材料、先进制造等领域,其中既有事关国家战略和国防安全的“顶天”项目,如为“神州”五号、六号和“长征二号”火箭发射成功所做的贡献,又有大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立地”项目,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学校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已与世界70多所知名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80多个国家培养了大批留学生。学校积极推进合作办学和学生交流计划,与美、英、法、德、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等国家的一批名校拓展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学生交流访学项目。学校重视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凸现着学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日益活跃的国际交流新局面。
为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鼓励研究生的创新实践,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自2009年起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和实施全新的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获奖面做到全覆盖,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完全一致。
东华大学已走过半个多世纪的辉煌历程,21世纪的东华大学正抓住机遇,以“海纳百川、追求卓越”之勇气,坚持走“观念兴校、学术兴校、管理兴校”发展之路,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东华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应届硕士(不含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专业学位)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硕士同等学力指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获学士学位后工作满6年或6年以上;②已修满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成绩合格;③在全国性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关文章三篇以上(须为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证书,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硕士同等学力者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6、本校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具体办法见《东华大学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办法》。
7、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需师级以上部队政治部签章同意。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东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一次考试(3月),一次入学(9月)。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日~12月15日
报名网址:http://yjszs.dhu.edu.cn
网报期间,考生可在网上查询、修改、打印本人报名信息,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正。网报结束后,考生报考信息一律不予修改,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上传数码照片
考生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要超过50K。
3、下载打印报名材料
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按照要求下载、打印所有报名的有关材料。
4、交费
报考费为250元/人。考生网上报名后,应于12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局汇款方式寄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于12月14~15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现场缴纳。逾期未交报考费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通过邮局汇款的考生其报考费发票在换取准考证时发放。考生一经报名,报考费概不退还。
汇款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政编码:20005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
5、同等学力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正式报名前须先填写“同等学力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表”(网上下载),连同同等学力审核材料(包括近年在全国性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有关文章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等)和100元同等学力论文评阅费于11月30日前交到或邮寄到研招办。学校请有关专家审核(评审)考生材料,达到同等学力水平者方可予以正式报名,并缴纳报考费。
6、网上下载准考证
2011年1月11~17日考生通过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
7、资格审查
初试前学校安排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时下载打印);
②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无硕士学历的可只带硕士学位证书);同等学力者须带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评审材料的原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③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应届生交原件。往届生如无原件,可交加盖档案所在部门或在读高校研究生院、部红章的复印件);
④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的复印件(应届生可不交。往届生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部门或在读高校研究生院、部的红章,复印件应包含对硕士论文的评语);
⑤两封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须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签字);
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⑧其他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材料齐全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研招办换发加盖公章的正式准考证。以上报考材料无论考生是否录取,一概不退回。
8、报考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确认、提交---下载报考表格一套,如实填写---缴纳报考费250元(邮局汇款或现场缴纳)---网上查询报考费到达情况---自行打印准考证---到校参加初试时进行资格审查,换领正式准考证---参加初试---达到复试分数线者---参加复试。
四、考试(初试、复试)
1、初试
考试科目为三门,均为笔试。每门100分,满分3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由我校统一组织。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需加考《自然辩证法》。
初试时间:2011年3月5、6日
初试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
初试科目:①外语 ②业务课一 ③业务课二
2、复试
由各报考院系自行组织。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
复试时间:2011年4月中下旬
复试地点:由各报考学院确定
3、同等学力的考生初试通过后,在复试阶段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的科目及考试时间由报考学院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在复试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
1、博士生的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2010-11-5 10:52:27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业务素质、科研成果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录取为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委托培养单位、考生、学校之间需签署委托培养合同,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对符合标准者给予注册、取得学籍。
3、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4、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培养机制改革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自2009年起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和实施全新的以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实行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与科学研究紧密联系的导师资助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抵缴全部培养费,同时享受助研津贴1600元/月(直博生第一学年助研津贴为1000元/月)。
八、委托培养费
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接受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博士生,委托培养费为36000元/人(三年),由委托单位按学年支付。委托培养博士生工资福利等待遇由委培单位负责。
同等学力考生一般按照委托培养形式录取。
九、学习年限
脱产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一般为三年,在职博士生可相应延长1~3年。
十、就业
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根据合同回原委培单位工作。
十一、其它
1、考生报考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或考生单位负责。
2、报名登记表不必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但考生必须征得单位同意。一旦录取,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非定向考生)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议(委托培养考生),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报名后,应及时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到我校研招办。
4、“招生人数”栏所列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含非定向、委托、少民定向),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我校实际招生人数和考生初试、复试情况确定。
5、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规定和政策)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报名办法、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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