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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0-08-09 13:08
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独立从事专业活动、科学研究和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预计招收约120人(以教育部下达名额为准)。
    
    名额分配预定方案:作曲系、电子音乐、指挥共20名;音乐学系21名;音乐教育系10名;音乐治疗、提琴制作、音乐声学共5名;声歌系8名;钢琴系9名;管弦系18名;民乐系18名;教务直属5名。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在非音乐专业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专业学习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单考生的专业基础科目、外语(含外语听力)、政治科目的考试均在2008年1月份统考期间进行(录取人数不超过两名)。
    
    1.符合第(一)条中的1,3,4各项要求;
    
    2.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者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本科毕业、在高校工作满两年者,可以兼报“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请见《中央音乐学院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中央音乐学院2008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名、考试
    
    考试报名:分初试网上报名和复试网上报名。
    
    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
    
    考试科目:初试:专业主科;复试:专业基础科目、外语听力、政治、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专业科目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六。
    
    注:我院不开设日语和俄语课程。
    
    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请见下表:

日期

内容

要求及注意事项

2007年7月1日—9月3日

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印、留存报名表(交材料时需提交)。

时间:7月1日8:00— 9月3日23:00

网址: yjs.ccom.edu.cn

9月4日—5日

1、本地考生可到我院研究生部提交所有报名材料。

网址: yjs.ccom.edu.cn

2、外地考生可以特快专递邮寄所有报名材料(其中证件寄复印件,领准考证时验原件;邮寄截止日期为9月4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若在规定时间内没交齐报名材料,按初审不合格处理)。

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1、《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专业考试报名表》(务必贴上免冠一寸近照并在签字处签字,否则无效)。

2、所报方向应提交的各项材料(详见附件二)。

3、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应届成人高校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及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学生”证明。

4、其他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两证均验原件)。

5、每报考方向交报考费260元。

9月14日—15日

网上确认报名信息

1、网址: yjs.ccom.edu.cn(公告栏)

2、过时不确认者按弃考处理。

9月20日

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网址: yjs.ccom.edu.cn(公告栏)

10月10日

1、初审合格的考生到研究生部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2、网上公布考试日程(以当天考试日程为准)

1、领证时需验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原件)

2、网址: yjs.ccom.edu.cn(公告栏)

10月11日

加试

1、加试对象:(1)非音乐专业毕业的考生;(2)同等学力考生(含专科学历者、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3)报考音乐教育方向考生(本院音教系毕业生除外);(4)音乐文献翻译方向考生。

2、需加试考生交加试费100元

10月12日

1、网上公布加试合格者考号:yjs.ccom.edu.cn(公告栏)

2、报考声乐方向的考生将考试曲目报送声歌系。

1、加试未达及格标准者,不予参加其它专业考试

2、声歌系联系电话:66425722

10月13—17日

专业初试(专业主科考试)

考试日程(以当天考试日程为准)

10月18日

公榜专业初试入围者考号;具体成绩可上网查询。网址: yjs.ccom.edu.cn(公告栏)

专业初试入围的考生方可参加下一阶段的考试,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结合有关情况,确定是否报考我院。

10月1—31日(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政治、外语统考网上报名、交费、确认(建议考生可先网上报名,待专业入围后再交费、确认)。

专业初试入围的考生方可填报我院,考生网报时考试地点必须选择我院。

报名点代码选择:1145

报考单位代码选择:10045

网址:yz.chsi.com.cn

11月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发准考证

具体事宜请上网查询

2008年1月

政治、外语统考;外语听力;专业复试;

具体时间以网报通知为准

3月中旬

上网查询统考和专业复试成绩

yjs.ccom.edu.cn(公告栏)

6月上旬

上网查询录取情况

yjs.ccom.edu.cn(公告栏)

    五、录取
    
    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2.考试科目合格标准(100分制):①主科:表演方向主科分数85分;其他方向主科80分。②政治、外语分数线及总分要求按国家标准。③其他科目60分。
    
    3.一个导师招收新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
    
    4.一个专业方向录取学生原则上不超过5名(声乐、钢琴、作曲、音乐教育除外)。
    
    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资金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有关合同。
    
    6.报考音乐文献研究方向考生,外语须参加全国统考,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年国家下达的合格分数线。
    
    六、报考和录取类别
    
    1.非定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七、学习与学位授予
    
    1.学制为3年。
    
    2.报考木卡姆研究方向硕士生,第一学年在中央音乐学院修读学位课程,学院同时指派相关方向的导师对其进行指导。后两年在新疆艺术学院由相关导师指导其学位论文的写作,论文答辩在中央音乐学院进行。
    
    3.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文学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八、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自理。
    
    九、学费及住宿费 
    
    1.学费按北京市相关部门批准的当年标准执行。每年报到时一次交清全年学费。
    
    2.住宿费:校内宿舍每生每学年750元;校外公寓每生每学年1020元。北京生源的学生一律走读。
    
    十、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中央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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