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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发展的大学。现为中央和浙江省共建共管、以浙江省为主管理。1999年4月,学校由原浙江丝绸工学院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5月,学校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 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前身蚕学馆创办于1897年,为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59 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 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经教育部批准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1995 年开始与浙江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同年获准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2000 年获得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同年获得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学校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多层次以及公办教育、民办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校占地面积2100余亩。学校下设17个学院(教学部)和1个独立学院,现有47个本科专业,其中省重点专业6个,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工程硕士领域,5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在校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21,000 余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全校教职工 1600 余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 400 余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13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10余人。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有全职在校工作院士2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博士生导师36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1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入选者3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31人,还有共享院士16人,并聘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 学校始终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大力弘扬百年办学所形成的“求知求实、创新创业”的优良传统和“团结、求实、勤奋、进取”的优良校风,形成了“开放式、交叉型、工程化”的办学模式和显著特征。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近几年学校本科学生录取分数线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名列浙江省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目前具有工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理、工、文、经、管、法、教育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已基本建立了材料与纺织学科群、机械与信息科学学科群、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学科群、理学基础科学学科群、经济与管理学科群、艺术与设计学科群、人文科学学科群等7个学科群,基本构建出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省属高校首批 “重中之重 ” 学科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以科研工作为重点,学术水平不断提高。在众多领域完成了一系列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近五年获各类科研奖励150余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奖励50余项。目前,在研科研总经费超亿元,并与全国数百个企业建立了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科技工作综合指标一直稳居于浙江省属高校的先进行列。 学校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我校与日本福井大学、京都工艺纤维大学、信州大学在材料与纺织学科进行研究生层面的交流;信息电子专业(方向)的硕士研究生赴香港浸会大学进修、学习;生命科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赴西班牙纳瓦拉大学(Universidad de Navarra)学习、合作研究;此外,我校还与国(境)外10多所大学在研究生层次开展形式各样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活动。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1. 考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同等学力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我校所有硕士点均可以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每年九月开始,十月上旬结束。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所有手续。 三、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2007年10月份(具体见教育部文件通知)每天8:00-23:00,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 考生须于2007年11月中旬凭相关证件(具体时间及要求见教育部文件通知)及报名号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缴纳报名费、照相、校对网报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报考我校艺术学专业(设计艺术学、美术学)的考生必须直接到我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均到教育部规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规定,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2、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必须在2008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无法投递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3、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需与定向、委培单位及我校签订三方协议,协议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http://grs.zstu.edu.cn/)下载。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及地点 (1)时间:约在2008年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上规定的日程); (2)地点:报考艺术学专业(设计艺术学、美术学)的考生在我校本部考试,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均由考生现场报名时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2、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含政治理论、外语、二门业务课(除教育学),其中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或日语)、数学(一)(或数学(二)或数学(三)或数学(四))、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由全国统一命题,其他业务课由我校命题。政治及外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满分为150分,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 (二)复试 1、复试时间: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首先应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4、各硕士点复试科目及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政审和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六、在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优秀研究生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获奖比例10%; 2、优秀研究生二等奖学金:1200元/人,获奖比例20%; 3、中澳羊毛创新奖学金:5000元/人; 4、普通奖学金:根据原教委、财政部1996年教财(1996)85号文件执行,获奖比例100%; 5、各类优秀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七、其他: 业务课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s.zstu.edu.cn/)上免费下载;如需历年业务课考试试题,可到我校信息大楼8楼阅览室查阅,外地考生可拔打电话0571-86843131咨询;我校不办理业务课参考书邮购事宜,考生可自行到当地书店购买。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硕士点所在学院咨询(区号: 0571):
八、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浙江理工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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