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8年我校招收硕士生专业共有10个,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0名左右(含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及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确切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毕业满两年(从大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的专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限报相同或相近专业,且须于2007年10月2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附上已学过的大学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二)推荐免试
我校所有硕士专业均接收外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的推荐免试生。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以教育部公布的报名时间及方式为准。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还将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地点由各报名点指定。初试中政治理论、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数学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三)复试
复试一般在4月下旬进行。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的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定相应的培养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将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制与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
九、其它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信息全部会在网上公布。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通知等将由考生自行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
(二)考生在网报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系别、报考专业、选考科目及相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如因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负责。
(三)我校研招办免费为考生提供以往部分专业课试卷(网上下载)。如需购买业务课的参考书,请直接与我校教材科联系,电话:0512-68783005。
(四)"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上线并被录取的研究生,优先享受公费指标"等优惠政策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在《招生信息》中查询。
(五)如本简章与教育部公布的《2008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十、联系方式
- 单位代码:10332
邮政编码:215011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朱老师 申老师
电话/传真:0512-68093182
研招办电子信箱:yzb@mail.usts.edu.cn
研究生处网站: http://yjsc.ust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