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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创建于1902年,目前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人文、社科、管理、经济各类学科协调发展的理工大学。学校现有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力学、电气工程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二级学科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还具有培养和授予工程硕士和高校教师等专业学位的权力,可在20个工程领域培养和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在15个专业培养和授予高校教师专业硕士学位;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中试基地和1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 我校2010年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暂定1480名,最后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经教育部批准,有权招收在职人员单独考试考生;全部专业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研究生。 一、统考考试 1、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至2010年9月)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自考考生拿到自考毕业证书时方可报名。 2、录取类别 1)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研究生。 3、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报考点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在2009年10月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 yz.chsi. com.cn) 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而造成的不能考试(或复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报名条件,须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报名信息,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式阶段进行,如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有关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在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取消复式及录取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告时间为准。 二、单独考试招生条件 1、报考条件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工作业绩优秀,经两名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可报名参加我校为在职人员举行的单独考试。 2、报考、录取专业的规定 1)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思想政治教育(030505)、运动人体科学(040302)、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设计艺术学(050404)、应用数学(070104)、凝聚态物理(070205)、物理化学(070304)、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70305)、建筑技术科学(081304)不招收单独考试的考生外,其余专业均招收单考生。 2)单独考试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委培。 3、报考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10月10日-31日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且必需选择太原理工大学为报名点,根据教育部规定确认信息的时间到太原理工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 2)考试地点:太原理工大学考点。 3)考试时间和科目::以教育部公告时间为准。 三、推荐免试 请在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点击查看《太原理工大学接收本校、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四、其它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大学本科主干基础课程。 2、应届本科报到时,须交验本科毕业证书。 3、往届考生在复试时验证本科毕业证书。 4、教育部尚未下达2010年招生文件,本说明如有出入,按教育部所下达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单位代码: 10112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电 话: 0351-6010370 邮政编码: 030024 联 系 人: 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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