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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2007年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0-08-09 13:08
沈阳工业大学地处东北工业基地中心之辽宁省沈阳市,始建于1949年,是一所以工科为主,涵盖工、理、经、管、文、法六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共有17个学院、2个教学部和1个工程实践中心。学校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共有48个本科专业,3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电气工程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加工工程、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5个学科为辽宁省重点学科。学校建有国家稀土永磁电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辽宁省高电压电流重点实验室、辽宁省复杂曲面数控技术重点实验室、风能研究所、沈阳市新材料及表面工程技术中心等一批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
学校现有在籍学生30000余人,其中在籍各类研究生2000余人。教职员工2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余人,中科院院士1名,双聘院士1名,博士生导师38人,硕士生导师200余人,教授200余人,副教授近400人,具有副高级职称员工近700人。学校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艺术家作为兼职教授。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学校大力引进和培养,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已形成了完善的学术梯队,培育了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学校占地9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藏书120余万册,定购中外期刊3000余种,设有电子图书阅览室。近年来,学校投入巨资用以改善教学条件,更新实验设备,建成现代化多功能教学大楼、大学生工程实践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宽带校园网络。学校建有17万平方米,可容纳近两万人食宿的学生公寓。
沈阳工业大学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研究型科技人才和技能型应用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强调基础宽厚、作风朴实、动手能力强的复合型、宽口径、适应新世纪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要求的人才培养特色。在多次全国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挑战者”杯、“外研社”杯英语辩论大赛、“飞利浦”杯足球联赛等赛事活动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沈阳工业大学拥有一支实力雄厚、基础扎实的科研队伍,科研硕果累累。2006年科研经费总额近1.5亿元,在科研规模、水平和经费上位于普通高校前列。学校十分重视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近年来在稀土永磁电机理论与设计制造、风电转换技术与风能综合利用新技术开发、金属凝固理论与新技术成形技术、工业过程控制与在线检测技术、数控技术与数控专用设备设计制造、纳米与超导材料应用技术、人工心血泵的生物医学特种技术、精细化工与高分子材料开发应用、高压电器及控制技术、表面工程与表面技术等领域形成了特色和优势,承担了一大批国家、部、省、市科研项目,其中包括国家“863”项目、“973”项目、重大攻关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取得了一批达到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科技成果。学校大力发展科技产业,着力抓好科技成果转化,沈阳工业大学科技园为辽宁省重点建设的大学科技园,并于2006年通过了国家大学科技园的评估,正在为发展辽沈地区高科技产业和推进国家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做出贡献。
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形势要求,学校积极开展国际间交流与合作。已与日本、德国、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20多所高等学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项目,与英国鲁顿大学开展“3+2”模式本硕连读合作办学项目,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开展“2+2”接续性本科专项教育项目等。
沈阳工业大学从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于2002年成立研究生学院,是沈阳工业大学建设追求更高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秉承沈阳工业大学优良传统的同时,以严谨求实为标准,努力创新。在积极结合辽沈地区经济发展、人才培养、科技进步需要的同时,努力建设以理工为主的高层次、开放式、研究型人才培养基地。
沈阳工业大学自建校以来,共培养了6万余名各类专门高级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严谨求实、勤奋创新”是学校的治学传统,培养出的毕业生以基础理论扎实、动手和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在祖国各条战线上均有沈阳工业大学杰出毕业生的身影,在国家建设东北装备制造业基地的历史机遇中也必将做出更大贡献。
沈阳工业大学已走过半个世纪的辉煌,21世纪的沈阳工业大学正在加快步伐,孜孜以求,开拓进取,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一所立足辽宁、服务全国、以工为主、特色突出、开放式、多科性的重点大学,使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位于全国地方理工类院校前列,成为国家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创新基地。
 

沈阳工业大学
200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并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符合我校《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沈阳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沈工大校发[2005]163号)文件规定;
  7、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招生人数及报名考试、地点
  200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约为40(招生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拟定招生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待学校根据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分春季和秋季招生,报名和考试时间如下:
春季
报名时间:200691--930
考试时间:20061025--1027
复试时间:20061030
秋季:
报名时间:200731--330
考试时间:2007 516-- 518
复试时间:2007 5 21
四、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生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4、体检表;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我校《关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沈阳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沈工大校发[2005]163号)文件中指定材料;
  6、硕博连读考生《沈阳工业大学硕博连读暂行规定》(沈工大校发[2005]62号)文件执行。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外国语(外语听力测试可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
六、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
七、其他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负责。
  如学校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则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补充并公布办法。

  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招收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博士生。
  实际考试、复试及加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详细报考事宜请咨询研招办。
考试地点:沈阳工业大学(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招生网站:yjsxy.sut.edu.cn    E-mail:yaoy_yj@sut.edu.cn
单位代码:10142
学校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1    邮政编码:11002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电话:024-25691237  81645670(值班)
人:姚勇  高慧萍

沈阳工业大学
2007年招收全国统一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二、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必须)。
考生需要在教育部规定报名时间内在全国统一指定报名网站注册并登录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要求所有信息务必准确填写,其中本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应保证完整准确,以便能够随时联系到考生本人。
2、现场报名。
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或军官证在教育部规定现场报名时间内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报名,包括图像采集、交纳报名费等。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不再允许更改。
三、考试
1、初试
初试由考生所选择报考点组织。考试时间以国家统一公布为准。
2、复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我校将根据国家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相关规定及我校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确定后,考生须通过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xy.sut.edu.cn)复试(加试)选考页面根据招生专业目录选择确定复试(加试)专业课。
复试时,学校将审查如下证件:
1)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考生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准考证;
2)应届本科毕业考生:考生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盖有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的成绩单,毕业证书在入学时补验。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复试时自筹经费考生和定向委培考生需签署相应的自筹经费协议和定向委培协议。
四、录取
我校根据2007年招生计划和教育部相关录取规定和考生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确定录取名单。
五、其它
1、考生报名时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导致复试阶段无法按时调档审查,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不予录取,校方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3、政治、数学、外语由国家统一命题,内容详见教育部公布的考试大纲。
4、学校不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不售参考教材,参考教材可到全国各大书店或我校教材科购买。
5、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调档通知等函件发放办法:
校内应届考生:通过相关学院辅导办发放。
其它考生:一律通过挂号信邮寄。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不详导致各类函件无法收到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各种函件邮寄的时间安排,以及考试成绩、复试分数的查询,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发布。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2007年《全国统一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若本简章与教育部2007年《全国统一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有不一致处,以教育部2007年《全国统一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学院网址:yjsxy.sut.edu.cn
联系部门:沈阳工业大学研招办
联系电话:024-25691237    024-81645670(值班)
人:姚勇  高慧萍

 
沈阳工业大学
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参加单独考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经辽宁省招生办批准,我校2007年继续招收有四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参加单独考试攻读硕士学位。
一、招生类别
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培养费21000/人。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80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081103系统工程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080203机械设计机理论      080805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120201会计学
080502材料学              080402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120202企业管理学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0809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20206国际贸易学
080801电机与电器          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81102固体力学
0808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811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专业研究方向与专业课考试科目详见沈阳工业大学2007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共20个专业可招收单考考生,招生人数共15人(拟定,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且各招生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三、学习方式及学制
脱产学习,学制两年半至三年。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岗位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200391日前毕业参加工作)。
3、已公开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为工作岗位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经考生单位同意并推荐。
五、报名办法
1、考生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和方式与全国统考安排相同。
2、报名分两阶段
第一阶段、网络报名。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时间内按网上报名要求进行信息录入和提交;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招办交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推荐材料、从事专业有关的公开发表论文(技术报告)或业务骨干证明;交纳报名费。同时现场照相采集考生图像信息。
3、凡符合报名条件考生于12月上旬到我校研招办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
初试、复试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时间相同。
七、考试科目
1、政治理论(代码111
参照2007年全国统考政治考试大纲。
2、高等数学(代码211
参照2007年全国统考数学四考试大纲高等数学部分。
3、英语(代码611
参照2007年全国统考英语考试大纲。
4、专业基础课(代码与统考专业目录代码相同)
与全国统考考试科目一致,参见我校2007年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大纲。
八、培养方式
按《沈阳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九、录取原则
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十、学习期间待遇
按委托培养研究生协议执行。
十一、毕业分配
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协议规定不再办理派遣,回原单位工作。
学院网址:yjsxy.sut.edu.cn
联系部门:沈阳工业大学研招办
联系电话:024-25691237    024-81645670
人:姚勇  高慧萍
 
 
 
                                                                                          沈阳工业大学
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07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成绩优秀。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据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沈阳工业大学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A4纸打印);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在学期间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获奖或突出表现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或所在院系部门公章);
5.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请到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yjsxy.sut.edu.cn)查阅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
2.于规定日期(见学校网站通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资料(统一用A4纸)寄达或送至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3.我校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并及时将结果予以通报;
4.推免生必须占用其本科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招生计划,否则不予申请推免资格;
5.经我校研招办和相关学院对申请人材料审评后,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
6.推免生统一参加我校复试,具体复试地点及安排见学校网站通知;
7.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教本科应届毕业生发给接收函;
8.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和无推荐免试报名表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9.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即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10.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11.超过教育部规定时限接收推免生的无效。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1号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5691237     联系 人:姚勇  高慧萍

沈阳工业大学硕博连读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

 
硕博连读研究生是在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遴选出具备硕博连读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生的方式,也是招收博士生的形式之一。为此,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爱岗敬业精神;
2.申请者为我校全日制统考或经过推荐免试录取的硕士学位研究生;
3.申请者具有创新精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第一学年结束,通过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学位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5.定向与委托培养的研究生须先取得原单位同意方可申请。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者在入学3个月内向专业学院提出申请,并将“沈阳工业大学硕博连读审批表”(此表从校园网研究生学院办公下载中心下载,以下简称“审批表”)填好后交申请学科专业所属学院教学秘书。
2.各专业学院教学秘书将“审批表”汇总交主管研究生教学院长审核后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3.第三学期初,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是否达到硕博连读条件。
4.对于达到硕博连读条件的研究生,由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牵头,会同申请学科专业所属专业学院组成专家考核组,对申请硕博连读者理论水平、外语能力、业务素质、有无培养前途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确认其各方面具备攻读博士学位条件,同意其硕博连读申请,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列入当年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三、招生专业
参见我校200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其它
1.研究生学院培养科负责已确认硕博连读研究生学籍管理变动;日常管理变动情况由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
2.相关材料存档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
3.硕博连读名额根据当年该学科专业博士生招生计划另行确定。
4.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授硕士学位,学制从硕士入学算起,最长不超过六年。逾期未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如果其论文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则按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答辩,授予硕士学位;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者,取消学籍,只发给课程学习证明。
5.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自第三学期开始享受我校博士生待遇。
6.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其硕士指导教师指导工作量计算一年,博士指导教师指导工作量从第三学期开始计算。
7.未通过硕博连读考核者,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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