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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始建于1946年,林枫、陶铸、张闻天、刘澜波等曾任校长。1977年复校后,省委领导任仲夷、孙维本、孙奇、王怀远、孙春兰、张文岳、王万宾先后兼任校长,现任校长由省委副书记王唯众兼任。
党校地处沈阳市南湖科技开发区,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党校现有教职工347人,其中教授50人,副教授63人;22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5人荣获省政府授予的“优秀专家”称号,2人获全国党校系统优秀教师称号,3人被省政府授予“青年专业技术拔尖”称号。1997年以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3项;中央和国家部(委)、中国社科院、中央党校课题13项,省社科基金课题92项,获国家“五个一工程奖”2项,省“五个一工程奖”7项。党校具有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及一些应用学科的学科优势,形成了合理配套的一、二、三级学科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现已同美国、俄罗斯、英国、日本等10多个国家的研究机构和院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并派教员到美国、法国、丹麦、日本、韩国等10多个国家进行或作访问学者。
一、培养目标
为各省、市党校、院校、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培养从事教学、科研、理论宣传和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人数、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
我校2007年有四个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拟招收32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1)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6名,本专业分当代社会主义研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研究两个研究方向。考试科目: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711科学社会主义原理;④811政治学基础。
(2)030204中共党史(含党的建设)专业8名,本专业分中共党史(含党史)和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两个研究方向。考试科目:101政治;②201英语;③712中共党史;④812党的建设理论。
(3)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10名,本专业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形成和发展和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两个研究方向。考试科目: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71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④813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4)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8名,本专业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及基本经验两个研究方向。考试科目: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71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④814邓小平理论。
三、考试参考书目
711科学社会主义原理: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王怀超、秦刚主编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2003年版;
《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 郑必坚等主编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2001年版;
《开创人类新文明的伟大试验——二十世纪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宋萌荣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712中共党史:
《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2年版;《新编中共党史简明教程》盖军主编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版;
《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修订)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71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刘同舫主编 人民出版社 2006年版;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编与导读》谭培文等主编 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问题》赵曜主编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版。
811政治学基础:
《政治学原理》王惠岩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年版;
《政治学概论》 孙关宏等主编 复旦大学出版社。
812党的建设理论:
《中国执政党建设研究》卢先福 端木婕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2年版;
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话》。
813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问题》赵曜等主编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版;
《简明马克思主义史》庄福龄主编 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814邓小平理论:
《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 郑必坚等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年版;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室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四、学制
学制三年。学生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五、 学习期间的待遇和就业
非定向培养硕士生,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享受奖学金待遇。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六、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报考,须具备如下条件:(1)大学专科毕业两年以上(从大学专科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2)原所学专业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关,如跨学科报考,则所从事的工作须与所报考的专业相同或相关;(3)提供一篇以上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大学专科毕业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
3.身体健康,体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标准。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七、 报名、考试日期和办法
报名:2006年10月网上报名,11月中旬现场(以教育部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指定报名点。
辽宁省委党校研究生部审查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准考证。
考试方法: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日期:以教育部规定日期为准(约在2007年1月中下旬)。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另行通知。
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指定的考场考试。
八、 录取办法
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体检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07年6月中旬发出。
有关招生的其他事项均按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规定执行。
联 系 人: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齐巧月
联系电话:024——2398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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