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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不准看湖南卫视!生日不可请同学一起过!不许使用手机、MP3、MP4!”10月22日,一位网友将自己近日开家长会的经历发上网,孩子在南京某名校上初一,老师在家长会上“颁布”了几个规定,要求家长督促孩子严格执行。(据《广州日报》) “N不准”校规,让人啼笑皆非。“鞭长莫及”的教育权力竟然伸到学生的私权上来,这不能不让人感到惊诧? 学生看娱乐节目、制造生日狂欢、听听音乐,往往是学习之余适当的放松,也符合孩子天性,无可厚非。但在校方眼里,这些成长中必不可少的生活历程,却变成了“懈怠与放纵”。将正常的生活休闲需求“有罪化”,也反映出校规制定的“政策基点”——凡是与学习无关的,一律坚决摒弃;凡是能提高成绩的,都要加以采用。“一切为了学习”的教育信念,无疑已深入施教者的心中。 胡乱禁止,本质上是在做“加减法”:加重了学校管理权的力度,削减了学生的自主权。在“升学率崇拜”和“成绩迷信”的教育误区下,学校跳不出“名与利”的功利圈套,进而越俎代庖,裹挟着学生们轻松与休闲的自由。 “学习至上”的教学品位,律之以条规的强制形式,共同培养了“雷人校规”出台的土壤。然而,它们压根就不具道义上的合理性。难道我们叫嚷已久的素质教育,是把学生困在故纸堆里?而强给学生“画地为牢”,让学生遵守“狠抓学习”的规定,也催生出许多追问:学校到底是该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还是只知墨守成规的“病秧子”? “N不准”校规的原罪不浅,可说到底,它只是应试教育的极端化表现而已。若反思教育乱象仅停留于个例,忽略了“应试教育积弊深重”的宏大背景,恐怕是肤浅无力的。 患上“禁令依赖症”的“N不准”校规,缺乏人情味,也有越界之嫌。当教育权渐渐异化为管制权,触及到的两处“要害”也让人生忧:关于素质教育,关于教育权力与学生私权的边界。 |
[发布者:dongdo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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