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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现4%为目标把加大教育投入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作者:中国教育报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0-09-24 13:25

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投入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切实加强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对未来10年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意义深远,令人振奋。为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所确定的战略目标和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必须要切实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完善经费分配机制,切实管好用好教育经费,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一、实现4%目标,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坚定决心

教育投入是支撑教育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指出,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表明了党和政府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坚定决心。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教育财务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多年以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一直坚持把教育放在公共财政的突出位置,予以重点保障。按照《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加大投入,保证了教育经费的快速增长。为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12年实现4%目标的战略要求落到实处,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就是要抓紧研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偏低,财力相对更显紧张。在这种情况下,要实现4%目标,必然给各级政府财政带来很多困难。然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4%的重大决策,是各级政府财政工作的刚性任务,多大的困难也要克服。我们认为,只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同时,通过完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制度、积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就能够促进财政教育投入的大幅增加。

作为教育财务部门,我们将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教育投入政策的研究、制定和监督检查工作,齐心协力,确保在2012年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供基本的投入保障。

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我们还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非义务教育学生成本分担机制;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以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教育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投资办学;落实个人教育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政策;探索公办学校多种形式的办学体制,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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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do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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