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招聘会] 二00八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
夏季联合招聘周现场招聘会
邀 请 函
各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大中专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积极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24号)精神,积极配合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夏季联合招聘周活动,内蒙古自治区中心人才市场将组织举办“二00八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夏季联合招聘周现场招聘会”,诚邀各类用人单位踊跃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大会的内容
本次大会将组织各类企事业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高校毕业生参会,进行双向选择、交流洽谈。并于6月20日至26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夏季联合招聘周期间,为各用人单位在国家教育部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国家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www.chrm.gov.cn)、中国劳动力市场网(www.lm.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大会的时间、地点
洽谈会定于2008年6月21日(星期六)举办,会期一天。
(上午9:00开始至下午4:00结束)
地点:内蒙古科技馆(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西侧)。
三、报名时间:
2008年6月10日至2008年6月21日。报名参会的前50家用人单位可在会后一个月内免费参加定期人才交流会一次。
四、服务内容 1、大会为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展位一个(包括一张桌子、两把椅子)、招聘信息海报一张(不含企业简介),以及招聘所需各种资料、表格和两名工作人员的午餐和饮用水。
2、大会将在内蒙古人才网、相关新闻媒体及大会会刊上发布招聘信息(互联网上的用人信息可保留一个月)。
3、对未招聘到合适人才的参会单位,可在会后一个月内免费检索人才库;
4、大会将为各类中、高层次人才免费登记入人才库,并提供优先推荐服务;
1、报名参加现场会的用人单位可先登录内蒙古人才网(http//:www.nmgrc.com),点击“二00八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夏季联合招聘周现场招聘会”,登陆招聘信息。
首次参加交流会未注册过的参会单位,在登记入口处点击“立即注册”,自行设置本单位用户名及密码,然后按照提示录入本单位情况及招聘信息。
已注册过的参会单位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发布此次大会招聘内容。
需要在国家教育部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国家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www.chrm.gov.cn)、中国劳动力市场网(www.lm.gov.cn)发布招聘信息的用人单位,务必将招聘内容于18日登录到内蒙古人才网。
2、拟上会用人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展位费到内蒙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场一楼大厅办理报名手续。区外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提前预定展位,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内蒙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6月20日前仍未办理手续的单位将不再预留。
3、用人单位可按照展位规格自制展板,也可使用大会统一打印的海报。大会布展时间为6月20日(星期五)下午3:00-5:00。
4、展位规格及费用:规格:1×2m ;按展位所在楼层分为A、B、C三类, A类400元/个,B类350元/个,C类300元/个。
六、注意事项
1、参会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参会单位不得将应聘简历、求职信等文本资料遗失在会场。
联系地址:内蒙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内蒙古转业军官培训中心院内南楼一楼)
邮 编:010020
联系电话:(0471)6928041 6601324 6601328 6601340
传 真:(0471)6601324 6601328
账 号:159400437408091001
开 户 行:呼市中国银行新华支行
电子信箱:nmrcjlb@163.com
联 系 人:杨立成 王欣 崔清华 内蒙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中心人才市场
二00八年六月五日 |
[发布者:qiuyu]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