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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会] 各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大中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联合举办2009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111)号精神,由内蒙古人事厅、内蒙古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教育厅、内蒙古扶贫办、内蒙古工商业联合会、内蒙古总工会联合举办“2009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内蒙古自治区现场招聘大会”,诚邀各类用人单位踊跃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大会的内容 本次大会将组织各类企事业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高校毕业生参会,进行双向选择、交流洽谈。 二、举办形式 主办: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协办: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承办:内蒙古自治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大会的时间、地点 洽谈会定于2009年5月23日(星期六)举办,会期一天。 (上午8:30开始至下午4:00结束) 地点: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呼和浩特市东二环与大学东路东口交汇处,可乘31路、4路、63路公交车到达)。 四、报名时间: 2009年5月4日至2009年5月22日。报名参会的前50家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内免费参加定期人才交流会一次。 1、大会为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展位一个(包括一张桌子、两把椅子)、招聘信息海报一张(不含企业简介),以及招聘所需各种资料、表格和两名工作人员的午餐和饮用水。 2、大会将在内蒙人才网、相关新闻媒体及大会会刊上发布招聘信息(互联网上的用人信息可保留一个月)。 3、对未招聘到合适人才的参会单位,可在会后一个月内免费检索人才库; 4、大会将为各类中、高层次人才免费登记入人才库,并提供优先推荐服务; 5、招聘会现场提供人才引进、人事代理、档案托管、毕业生落户、人才培训等相关业务咨询。 1、报名参加现场会的用人单位办理完现场招聘手续后,凭摊位证上登记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内蒙古人才网(www.nmgrc.com),点击“2009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内蒙古自治区现场招聘大会”,登陆招聘信息。 信息提交日期截止到5月21日下午4时,逾期者请自行制作海报信息。 2、现场确认时用人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展位费到内蒙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场一楼大厅办理报名手续。区外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提前预定展位,预留时间截至5月22日下午4时,此前仍未办理手续的单位将不再预留。 3、用人单位可按照展位规格自制展板,也可使用大会统一打印的海报。大会布展时间为5月22日(星期五)下午3时至5时。 4、展位规格及费用:400元/个(规格:1×3m)。 七、注意事项 1、参会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参会单位不得将应聘简历、求职信等文本资料遗失在会场。 联系地址:内蒙古人才交流中心(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内蒙古转业军官培训中心院内南楼一楼) 邮 编:010020 联系电话:(0471)6928041 6601324 6601328 6601340 传 真:(0471)6601324 6601328 网 址: www.nmgrc.com www.nmgrc.gov.cn 账 号:159400437408091001 开 户 行:中行新华支行 电子信箱:nmgylc@163.com 展位示意图
内蒙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中心人才市场 二00九年五月五日 |
[发布者:qiuy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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