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事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市直各部门、单位,中央、省驻威各单位,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市属各大中专学校: 为做好2009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方便毕业生择业和单位用人,定于2009年2月4日(农历正月初十)在威海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办威海市2009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范围 1、2009届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2、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和中央、省驻威单位等,凡有用人需求的都要报名参会。 二、日程安排 1、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09年1月16日办理摊位申报。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组织报名工作;各市区及市两个开发区、工业新区人事部门按照预分摊位数量,负责所属单位的组织报名工作;中央、省驻威单位负责本系统用人单位的组织报名工作;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代理单位报名工作。为确保会议筹备工作顺利进行,各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抓紧时间报名,申报时请完整填写《供需见面会报名表》,送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同时领取洽谈证、门票等。 2、2月3日(农历正月初九)下午2点至4点,各市区、各与会单位到会场布展。会场按照2m×3m的规格统一设置了展位,各单位在布展时要与上述标准相一致。 3、2月4日上午8点供需见面会正式开始,下午4点结束。与会单位工作人员要在当天上午7点30分以前入场。 三、有关要求 1、根据威海市物价局威价费发〔2005〕137号文件规定,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摊位费每个500元,用于支付各项费用。 2、各与会单位要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实事求是编制毕业生需求计划,精心设计宣传材料、招聘广告等,做到整洁、美观、醒目。场内严禁自行设置商业广告,不得损坏会展设施,不得在展架上使用钢钉、铁丝、胶带等材料,造成毁坏的,要按照威海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的规定赔偿。 3、各与会单位要服从大会统一安排,凭票按时入场,中午不退场,会议结束前不得提前撤摊离场。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行为举止文明规范,保持良好会场秩序,确保不出安全问题。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免费参加供需见面会。 4、洽谈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毕业生的有关材料,严格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接收毕业生,洽谈成功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收存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报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会议结束时,各用人单位要填写《供需见面会洽谈情况统计表》,送市人事局会务处。 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是我市为促进毕业生就业,方便单位用人举办的双向选择大会,每年通过见面会吸纳的毕业生占全市接收总量的一半以上。各市区人事部门、市直各部门、中央及省驻威各单位、各大中专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积极参会,确保我市2009年毕业生供需见面会顺利举行。
联系电话(传真):0631-5303756
附件:《供需见面会报名表》点击下载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