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会] 各市(州)人事局,省属人才服务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2009年秋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09〕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于2009年11月21—29日开展2009年秋季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09年秋季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二、服务对象 1.2009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三支一扶”及各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 3.困难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2010届高校毕业生。 三、活动时间 2009年11月21-29日。 四、活动主题 “政策促就业,服务助成功”。 五、主办、承办、协办及技术支持 (一)主办单位:四川省人事厅 (二)承办单位:四川省人才服务业协会,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 (三)协办单位:各市州人事局 (四)技术支持:四川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网、四川人才网 六、方式和内容 本届服务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努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规模,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系统的配套服务。服务周期间,将使用统一的LOGO、印制专门的宣传海报,发送到各市州人事局,供各地在举办服务周各项活动及进行服务周宣传报道时统一使用。服务周具体活动内容包括: (一)举办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 各市州人事局要组织各县(市、区)和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人才网站收集和整理本地区、本部门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针对高校毕业生,特别是2009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及各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的招聘信息,并以各市州为单位统一上传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后台数据库,在就业服务周期间以网络招聘会形式发布(见附件1)。其中,重点收集基层就业岗位需求信息(即农村和城市街道社区、县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非公有制组织、中小企业、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岗位需求信息)。 (二)组织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 省人事厅定于11月21日在四川师范大学举行服务周启动仪式和大型现场招聘会,各市州人事局要积极组织招聘单位参加(见附件2)。有条件的市州在服务周期间,应举办一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招聘会或校园专场招聘会,还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招聘会要注重实效,提高效率,切实促进供需对接。 (三)建立“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强化就业信息服务 各市州人事局要指导县级人事部门把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作为重点内容,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供求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探索建立“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库”,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服务,积极组织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活动,帮助他们提升就业能力。 (四)宣传、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各市州人事局要利用所属网站,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专栏”,集中发布、宣传国家及各地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特别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相关政策及人事、劳动系统就业服务政策。要开展网上咨询活动,解答高校毕业生普遍关心的就业创业政策问题。要印制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读本、就业创业服务流程指南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高校毕业生。要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增强毕业生的法律意识。 (五)组织“就业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 各级人事部门要积极联系本地区高校,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联合各地高校做好离校前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社会,了解企业,提升求职能力。继续举办“人事局长校园行”活动,采用演讲、报告会等形式宣传就业创业政策,解答就业创业问题,帮助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自觉地把人生理想和社会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要组织就业创业指导专家,采用现场咨询结合远程网络、视频对话等手段,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就业创业指导。 (六)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要认真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积极完善有关人事代理服务,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要组织在基层就业中取得一定成绩的先进毕业生,举办“基层就业先进事迹报告会”,大力宣传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西部和艰苦地区就业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发挥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的先锋模范作用,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基层,树立基层就业观念,增强基层就业信心,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七)努力推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要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促进45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工作,加强创业培训、创业援助,开展创业指导活动,做好落实帮助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收费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的工作,提高创业成功率。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类高校毕业生创业比赛活动,遴选优秀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政策扶持。 (八)做好 “三支一扶”及各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工作 要进一步丰富服务手段,畅通服务渠道,特别是要做好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及各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项目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各地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设立专门窗口,由专人负责,加强就业创业政策方面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对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情况进行统计,摸清底数,掌握他们的就业需求,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切实落实有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顺利实现就业。 (九)认真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要集中发布一批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信息,积极组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落实兑现见习补助和意外伤害保险。要采用各种形式,宣传先进见习单位并推广其开展就业见习的经验做法,以推动更多的用人单位主动承担见习任务,促进更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 七、组织领导 省人事厅成立“四川省人事厅2009年秋季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由省人事厅厅长叶壮同志任组长,副厅长徐毅、纪检组长王建国、副巡视员赵仕荣任副组长,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才开发流动处、培训处、省人才交流中心、省人事厅外商投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信息中心及四川省人才服务业协会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国同志兼任。 八、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服务周活动是人事部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人事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提高认识,互相配合,加强领导。在服务周期间,各市州人事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确保服务周的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二)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本届服务周活动时间紧、内容多,各市州人事局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活动。除了参加省上统一活动外,还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增强服务周活动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对招聘单位的管理。要对参会招聘单位的资质与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各种欺诈行为的发生。服务周期间,对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参加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收费或变相收费。对参加网络招聘会和现场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在收费上应适当予以优惠。各单位应设立举报电话,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及时上报总结材料。请各市州人事局和相关单位要对服务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了解、分析服务周高校毕业生招聘应聘成功率,为今后继续开展服务周活动积累经验。各地人事局务于12月1日和12月3日前将就业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和服务周总结材料分别发送电子邮件至zhongsir2000@163.com。 服务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四川省人事厅人才开发流动处处长 董建明 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杨 进 电话:(028)86139028,86623859 传真:(028)86140600,86751483 服务周活动监督电话:(028)86758956
附件
1.四川省2009年秋季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暨第四季度网络招聘大会方案 2.关于参加“2009年秋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四川省人才招聘大会”的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3.2009年秋季全省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00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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