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移民部和高等教育部16日联合宣布,对学生签证项目进行一系列调整,通过多项具体措施来减轻国际教育部门的压力。
这中间最值得关注的变化是,从2011年4月起,对来自中国的“573类”(高等教育)学生签证的评估等级将从4级降为3级。这不仅说明澳政府将降低对申请该类签证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的要求,也意味着届时中国学生申请该类签证的经济担保金将减少1/3。
记者从澳大利亚驻华使馆获悉,虽然澳大利亚近年吸引了不少中国学子,但今年已有所减少。目前,中国学生占澳国际学生总人数的1/4。今年10月,澳高等教育部长克里斯·埃文斯公布了澳政府委员会制定的《澳大利亚国际学生战略》,其核心内容是向世界传递“澳大利亚欢迎国际学生,并将在教育领域保持世界领先地位”的信息。
分析人士认为,澳大利亚此次调整学生签证政策,意在增加该国的留学竞争优势。
此次调整具体表现在“证书级别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预付正式寄宿学校的住宿费”﹑“公布新的统计数据”﹑“签证评估等级的调整”﹑“对课程类型与对应的签证种类目录予以更新”等几方面。其中,“评估等级的降低”给学生签证申请者带来的影响最大。
澳大利亚驻华使馆教育处认为,这将主要带来三方面的变化。
首先,将降低对经济担保年限的要求。签证评估等级为4级时,签证申请人需提交能够支付其和家属(无论是否随行)在澳居住期间前36个月的学费、生活费、学龄儿童学费以及往返澳大利亚旅费的经济担保证明。而评估等级降为3级后,申请人只需提交能支付其和家属在澳居住期间前24个月的上述费用的经济担保证明即可。
其二,将降低对存款存期的要求。评估等级为4级时,申请人需提交于签证申请日期前在金融机构已存满6个月的存款证明。降为3级后,这一要求减为3个月。而且,那些在澳已完成75%主课﹑想续签签证来完成全部学业的学生,届时所需提供的担保金将不再被要求“必须在金融机构存满3个月”。
其三,将放宽对经济担保金来源的要求。在评估等级为4级时,经济担保人如为申请人的姑姨叔(伯)舅,则其必须常住澳大利亚而且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而根据新政,经济担保人可以是申请者本人或其他任何人,对担保人的国籍不再有硬性要求。
新政策还规定,从2010年12月16日起,国际学生已预付的在澳期间寄宿学校的住宿费,可从签证申请所要求的生活费用中扣除。由此,签证所需的经济担保金也相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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