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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杨某由于考试作弊被学校开除。日前,不服这一决定的杨某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母校告上了法庭。2007年1月,学生杨某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同年9月被杭州师范大学录取为生命与环境科学院2007级植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09年6月20日下午,杨某在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中雇佣他人替考,被学校监考教师当场查获,该高校给予杨同学开除学籍处分。
原告杨某认为,其作为该高校一名统招类硕士研究生,在3年学期内享有法定受教育权,虽然其在考试过程中作弊,违反了学校相应考试规定,但应视情节给予原告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学校给予其直接开除学籍的处分显属不当。江干区法院目前已经受理此案,将择日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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