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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办近日下发通知,批准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35所院校为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至此,我国法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增至115所。 据了解,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目前,我国法律硕士招生考试分2种情况。第一种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招生对象为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者)。报名一般在10月,考试时间一般在次年1月中旬左右。被录取考生秋季入学,毕业时可获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第二种是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为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的法律工作者。考生要参加在职攻读法律硕士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和外语联考,报名一般在7月,考试一般在10月。被录取考生一般春季入学,采用在职不脱产学习形式。学生毕业时只获硕士学位证书,不能获得硕士毕业证书。 另据了解,新增35所法律硕士单位的法硕招生将根据学校具体情况而定。 35所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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