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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规:在职硕士在校时间应不少于1年
作者:全和洪|quanhehong@163.com 来源:徐绽考研信息网|http://www.xzkaoyan.com.cn 发布时间:2010-08-09 13:08
  工作了又攻读在职硕士的,再想当然认为只是简单地花钱混个文凭,那可就错了。
    
    近日,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办通知,明确这一新规定:招收在职硕士的高校,严禁进行异地办学或办班行为;攻读在职硕士的在职人员,在校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此次全国统一招收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招生计划,对各招生高校明确设定了招生计划上限,分别为:博士学位授权高校每校50人;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每校30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次招生对象为全省高校的在职教师。
    
    我省各个具备招生条件的高校,应于5月8日前,将本校招生计划申报表上报省学位办,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邮件至省学位办邮箱,地址为zhp532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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