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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
B类考生: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②目前在二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
C类考生:①报考地处三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②目前在三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一
区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 18省(市);
二区系重庆、四川、陕西3省(市);
三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省(区)。 *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力学[0801]、
冶金工程[0806]、
动力工程及
工程热物理[0807]、
水利工程[0815]、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
矿业工程[0819]、
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
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
核科学与技术[0827]、
农业工程[0828]。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①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招生单位所在省(区、市)
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