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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权,学习、住宿及其他生活条件符合招收来华留学生要求的招生单位,经招生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招生基本条件,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可以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类别分为公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其中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交纳学费。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合格者,复试内容、方式由招生单位确定。详情可登录省招院网站(http://www.sdzs.gov.cn/)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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