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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地考生如何报考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答:在全国各地都可就近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每年10月份全国网上报名时,提供报考点列表,考生可从中选择报考点报考,并于11月中旬到所选报考点报名,1月中旬到该点考试。 二、研究生报考类别有哪些? 答:1.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档案与组织关系迁至学校,全脱产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参加全国毕业生统一分配。 2.计划内定向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档案与组织关系留原单位,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考生与委托单位协议支出,档案与组织关系留原单位,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研究生:培养费由本人自筹,档案与组织关系迁至学校,全脱产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参加全国毕业生统一分配。 三、是否允许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 答:我校接受考生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录取时无须加试任何课程。入学后须补修所学专业三门本科主干课程,以完善专业知识结构。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四、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哪些考试和在校学习要求? 答:1.专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内容、复试分数线与本科毕业生完全相同。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分数线者可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除参加我校组织的各项考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合格者方可被正式录取。 2.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按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在完成正常课程学习的同时,辅修两门或两门以上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辅修课程不及格者论文不准开题。 五、2008年报考人数和录取分数线? 答:我校近年来报考和录取人数逐年增加,2008年报考人数达到3104人,录取779人,录取比约4:1。达到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一般均可参加我校复试并录取,我校未设定校内分数线(除英语、音乐、美术、广播电视艺术专业外)。 六、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否可调整? 答:在录取过程中,由于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相对滞后,各专业报名和考试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招生简章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考试成绩进行科学地调整。 七、关于人事档案和户口迁移的问题? 答:被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将档案调至我校,录取为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无需调档;户口在哈市的社会人员不迁户口,非本校应届在校生须迁户口,哈市以外社会人员自愿迁户口,录取为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人员不用迁户口。 八、对体格检查的要求? 答:考生在复试及入学后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与本专科生一致,具体见《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的指导意见》。 九、我校研招办向考生提供那些复习材料? 答:为使考生有更明确的复习方向,我校研招办向考生提供近年真题,仅收取成本费。招生简章含报考须知、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参考书目等内容。外地考生可登陆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查阅招生简章、来函邮购近年考题。 十、如何选择导师? 答:报名时只报考专业、方向,不报导师。录取后根据考生报考研究方向及其他因素确定导师。 十一、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哪些重要调整? 答:1.从2009年起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合并后的科目名称仍为数学三,使用原数学三和数学四的学科、专业,全部使用数学三。 2.工学门类中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包括软件工程)的业务课二实行全国联考,科目名称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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