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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我校2009年共有28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275名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专业介绍、招生人数、考试科目等详见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各专业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考试类型: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和应届本科毕业免试推荐生(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有国家承认的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优秀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可以跨专业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按国家有关规定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文科专业毕业生不能跨门类报考工科或理科。 四、同等学力报考 1.同等学力考生a.大专毕业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9月1日);b.已取得结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c.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并于2009年10月前拿到成人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 2.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学科报考;专科毕业生应通过国家英语CET-4或PET4考试,同时还需进修过六门以上本专业本科主要课程,自考大专学生还应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 3.在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除复试科目外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者,在招生目录备注中注明。 五、资格审查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往届生需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我校要求的相关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录取 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试时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结合专业课加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初试成绩于三月中旬公布,复试通知于三月下旬公布,复试通知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不再邮寄。 七、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类别、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我校向考生邮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后的手续,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类别为:1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公费生)24"计划外自筹经费"(自费生)和23"计划外委托培养"(指不脱产学习的在职职工所采取的录取方式),请考生报名时在录取类别字段中正确选择录取类别代码,凡是拟报"委托培养"者一定要选择"委托培养"的字段代码,并在复试时与研招办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未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者录取后无法更改录取类别。 八、其他 1.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我院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入学后进行师生互选。 3.除招生说明中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外,各专业对考生如有特殊要求,在备注中注明,请考生认真阅读。 4.考生报名时,填写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取消该考生资格。 5.研招办备有近几年的研究生入学试题集,不提供其他参考书。 6、本年度如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我院将对现行研究生录取类别、培养费及奖助学金政策等作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九、通讯地址 地址: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石家庄铁道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50043 学院主页:http://www.sjzri.edu.cn。研究生招生各阶段信息将及时公布. E-mail:yjsk@sjzri.edu.cn 联系电话:0311-87935136;传真:0311-87936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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