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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常务副校长赵跃宇表示,湖南大学目前共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8000多人,其中博士生1200人,研究生与本科生之比接近1:2。全面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对于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此次改革旨在建立以科学研究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优化创新人才成长的竞争激励环境,实现研究生教育规模、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是一项涉及研究生招生制度、学制、学分制、教学管理和奖学助学体系等全方位改革的系统工程。” 改革之一:研究生培养和管理模式 其重点为建立以学分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如硕士生以2年为基础的2-4年弹性学制,博士生以4年为基础的4-6年弹性学制,硕博连读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5年为基础的5-8年弹性学制),健全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制和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的导师资助制,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主要包括优质研究生教材建设、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等),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过程控制(包括在培养各环节引入淘汰机制、建立核心课程滚动建设机制、加强培养环节和培养质量的检查评估等),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包括扩大研究生出国研修、短期科研和合作培养的规模,建设与国际接轨的研究生课程教学体系,大力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吸引国际知名大学的学生来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等),进一步提升学校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和研究生培养水平。 改革之二:研究生招生制度 其重点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招生计划内部配置机制(即根据学校各学院招收与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设置、科研水平、导师培养能力、生源质量和就业质量,科学合理地配置研究生招生指标),健全完善公平、公正和公开的选拔机制(如加强全面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扩大导师招生自主权,提高复试淘汰率,坚持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的原则等),试行硕博连读制度,加强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校际交流工作和跨学科招收研究生工作,从入口处保障生源质量,强化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的导向。 改革之三:实行按学分缴纳学费制度 将过去按研究生培养全程、分学年缴纳学费改为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研究生在学制年限内计划完成一个时段(一般为一个学年)学业需修的学分数缴纳学费。 改革之四:建立新型的研究生奖学助学制度 统筹学校自筹资金、导师部分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资金,设立由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单项专项奖学金和研究生困难补助金等构成的新型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加大资助力度,扩大资助范围,以充分调动导师和研究生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博士生奖学助学制度的改革已在2007年招收的博士生中试行,研究生奖学助学制度的改革在今年招收的研究生中全面推行,90%左右的博士生新生和70%左右的硕士生新生获得了不同类别或不同等级的基本奖学金和助研助学金的资助,从第二学年开始将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考核结果重新评定资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今后每年将从学校办学经费中支出2500多万元、从导师科研经费中支出410多万元用于资助研究生,大幅度地提高了研究生奖学助学的资助强度。学校建立新型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后,除助管金、助教金资助外,在学期间硕博连读博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助额度最高分别为15.925万元、15.425万元,最少分别为9.925万元、9.425万元;获得一等、二等奖学金的硕士生资助额度最高为3.45万元,最少为2.45万元。与研究生奖学助学制度改革前相比,博士生获得的资助额度最高增加10.885万元、最少增加4.385万元,硕士生获得的资助额度最高增加2.79万元、最少增加1.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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