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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2009年接收高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0-08-09 13:08
  •     核心提示:
    为了保证推荐免试生的入学质量,完善和规范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的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5.一般应通过大学英语国家六级(或相当等级)考试,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对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可放宽到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二、必备提交材料

    1.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向所在学校领取)。

    2.《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

    4. 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1-6学期成绩单1份。

    三、自愿提供材料

    1.大学期间各类专业特长、技能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2.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提交材料不退还,申请人需做好备份。

    三、接收录取程序

    1.申请人根据招生简章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于2009年10月12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按规定日期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送或寄到"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2.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后,通知所有提交申请人评审结果。评审合格的考生来院参加综合考核和体检。综合考核成绩合格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申请人同意接收函,由免推生本人交回推荐学校办理有关手续。

    3.收到接收函的申请人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确认、交费、照相等手续。

    4.综合考核由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复试小组全程参加。复试小组由主持招生工作负责人、相关专家等组成。

    四、综合考核和体检

    1.英语听说能力:通过测试,考查学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2.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是否扎实、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和创造力,考生的实际技能和动手能力,综合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和表达能力,了解考生的创造力和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

    3.思想品德的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非智力因素方面的基本素质。

    4.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包括体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五、其它

    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考试作弊或受各类处分;

    3.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4.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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