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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0-08-09 13:08
  •     核心提示:
    ◆  招生说明
    
    2009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610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所有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研究生。各学院的招生人数为预计数,供参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线上生源情况、考试成绩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定向生、委培生在录取之前,应与培养单位、用人单位联合签订定向或委培合同书,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福利等均由定向或委培单位负担。报考定向、委培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龋
    
    ◆  报考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报名时,必须写清楚所报考专业的研究方向,凡招生目录中涉及到的选考科目必须明确,否则由我校指定。
    
    ◆  报名与资格审查
    
    1.2009年10月10日—31日,报考者只能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可通过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hbut.edu.cn/yjsb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www.www.cnky.net/或中国研究生信息网站:www.cnkyedu.cn/查询本校招生简章及目录)。
    
    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11月10日—14日,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网报的报名号到相应的报名点现场交费、照相、确认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报名信息,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如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有关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在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  初试、复试
    
    200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4门,外国语100分、政治理论课100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分别为15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009年教育部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有:101政治理论(含法律硕士)、201英语(含法律硕士)、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原数学三、数学四合并),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08计算机学科基础综合。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科目和代码请查询专业目录。
    
    同等学力人员不得跨专业报考。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所报学科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含大专学历及成教应届本科生)考生需加试的科目见招生目录。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所有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决定考生的录取,复试成绩权重为30-50%。
    
    初试时间为2009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告时间为准)。复试时间、地点、复试规则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职业技术教育学初试科目为三门,政治、英语、教育学基础综合为国家命题,欢迎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特别希望具有工科背景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
    
    ◆  优录政策
    
    1、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指导思想:在国家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指导下,结合学校实际,把握质量,优生优录,公正公平,平衡相关学科生源。
    
    2、我校和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我学校二级学院(指工程技术学院、商贸学院)的应届本科国家普通招生的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国家初试基本要求,复试合格,原则上优先录取,不收取培养费。按复试后总成绩,进入本学科研究生公费生计划的,发给普通奖学金。
    
    3、我校的公费生计划不少于总计划的50%,每个硕士点的公费生计划不少于8个。
    
    具体优录政策(包括调剂录取)以我校复试前公布的政策为准。
    
    ◆  信息联络

    
    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关信息(报考信息查询、考试安排、考生成绩查询、复试通知、调剂信息、拟录取人员名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今后将在本校网站上及时发布(http://www.hbut.edu.cn/yjsb),我们将不再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学校招生代码:10500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李家墩特一号 
    
    邮 政 编 码:430068办公电话:027-88014708/027-88034021(传真)
    
    研招办E-mail:88034021@sohu.com网址:www.hbut.edu.cn/yj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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