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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美丽富饶的长江三角洲,是我国经济、文化最发达、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同时也是高等教育资源最集中的地区之一。江苏省普通高等教育规模位居全国第一,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位居全国第二,全省共有国家重点建设“211”高校11所。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江苏省的研究生招生单位!在这里你将实现成为国家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梦想! 一、江苏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情况简介 2009年我省共有53所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普通高校28所,科研院所16所,党校1所,军队院校8所。 我省有设研究生院高校7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天航空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 我省有16所高校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上述7所研究生院高校,以及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我省有4所高校招收法律硕士: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我省有10所高校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天航空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 二、关于江苏省报考点设置 2009年江苏省硕士研究生20个报考点设置如下(报考点名称后为考生所要报考的招生单位范围): 3201南京大学报考点:报考该校; 3202东南大学报考点:报考该校; 320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报考该校、南京林业大学; 3204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报考该校、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体育学院; 3205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该校、江苏省内南京市外单位、南京市内非报考点单位(不含南京艺术学院、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体育学院); 3206河海大学报考点:报考该校、南京艺术学院; 320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报考点:报考该校; 3208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该校; 3211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考全国地方招生单位(不含江苏)、全国军队系统招生单位(含江苏); 3212江苏大学报考点:报考全国; 3213扬州大学报考点:报考全国; 3214苏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考全国; 3215无锡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考全国; 3216江苏工业学院报考点:报考全国; 3217中国矿业大学报考点:报考该校、江苏省外单位; 3218徐州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该校、江苏省内单位(不含中国矿业大学); 3219淮安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考全国; 3220盐城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考全国; 3221连云港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考全国; 3222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考全国。 三、关于网上在线咨询 在教育部和中国研招网组织的网上咨询活动期间(9月10-12日),我院将安排专人回答考生提问。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咨询信箱-研究生咨询”栏目将长期开放。 四、关于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1、网报。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仍将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可根据工作学习所在地点等因素就近选择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网报公告,如招生单位对报考点选择有特殊要求,以招生单位网报公告为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逾期不能补报。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和考试均必须到所选择的报考点。 2、确认。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以及网报报名号,在11月10-14日到报考点缴纳报考费(江苏省各报考点报考费为120元),并照像和确认报考信息,逾期(时)将不再办理,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五、关于单考考生、MBA考生、法硕考生、推免生和农村教育硕士的网上报名 报考我省有关招生单位的单独招生、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必须在上述规定的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时间内选择报考单位所在地相应的统考报考点报名和现场确认信息。在我省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可就近选择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报考点报名和现场确认信息。 我省有关招生单位推荐的免试生和推荐的农村教育硕士生也须在上述规定的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时间内,持推荐学校发放的校验码(选择推荐学校所在地就近的统考报考点)上网报名,并在上述规定的全国统一现场确认信息时间内,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缴纳60元报名费、照相和确认信息。 凡拟在江苏省报名考试或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09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查阅报考招生单位招生简章以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报考点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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