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学期起,市属高校博士生奖学金将翻两番,提高到每月一千元,市教委、市财政局近日下发通知提高博士生奖学金标准。
据了解,为保证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基本生活需要,鼓励博士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市教委、市财政局决定提高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
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月240元、260元、280元统一提高到1000元。各校对博士研究生发放普通奖学金时,原则上可按上述标准向下浮动200元,由学校集中掌握,用于提高部分特殊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标准、鼓励优秀学生,或对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发放部分报酬等,具体办法由学校自定。市教委要求各校结合本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完善博士研究生奖助贷制度。新的奖学金制度从本学期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