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徐 凡) 继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简称在职联考)全部科目成绩公布之后,相关调剂录取政策有所调整。这是记者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论坛) 教育发展中心了解到的。
第一个变化是以前当年不能调剂录取的学位类别,如工程硕士,今年也可以调剂录取。工程硕士学位统一入学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调整为当年一次有效,这意味着,纳入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所有专业学位类别的生源都可以参加调剂录取。
第二个变化是农业推广硕士的调剂录取政策变化较大。除农业推广硕士外,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的考生可向已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院校申请调剂录取,不得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申请调剂录取。报考农业推广硕士的考生,如考试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地区者,可向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申请调剂录取;由于天津、青海、西藏目前尚无农业推广硕士培养单位,因此天津生源可向北京、河北的院校申请调剂录取,西藏生源可向四川的院校申请调剂录取,青海生源可向甘肃的院校申请调剂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报考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只能在报考院校内部相同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之间申请跨专业调剂录取。
在职联考录取工作的截止时间有所调整。工程硕士录取工作截止时间为1月中旬,其他类别学位录取工作截止时间为1月下旬,比去年提前1个月左右。录取工作今年仍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自行划定。具体的复试要求、录取办法和工作安排由招生单位制定并通知相关考生。
考生可到报考单位查询相关考试成绩,也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职硕士”栏目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