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征办了解到,今冬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还享受下列优抚政策。
表现优秀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退役后三年内考研初试可加10分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入伍将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享受的优抚政策包括: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有关规定,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招的士官,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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