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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70名左右(含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历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历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三)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各相关学科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四)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08年9月17日-23日(约),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0-31日(约),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www.cnky.net/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二)现场确认:缴费、照相 考生须于2008年11月10-14日(约),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办理有关手续,出示身份证件,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照相,并校对信息。 (三)有关说明 考试科目: (1)按教育部规定,教育学的初试科目调整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全国统一命题,教育学门类中的体育学综合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招生院系所、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的设置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上述教育学科门类以外的学科,其初试科目仍为四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统考数学加一门业务课(或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统考数学、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3)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第一单元:101-政治理论;第二单元:201-英语;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 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 (以上仅为我校使用的全国统考试题)。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 (4)从2009年起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合并后的科目名称仍为数学三,使用原数学三和原数学四的学科专业,全部使用数学三,数学三的考试大纲由考试中心另行编发。 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的有关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详见专业目录);我部一律不办理邮购。 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09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部概不负责!报考的具体办法请直接向各报名点查询!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期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cnky.net/。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网上报名编号,到报名点指定地点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并照相,校对信息。 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 四、初试 时间:约在2009年1月-2月(具体时间安排见国家教育部通知) 地点:各报名点指定地点。 五、复试 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4月下旬,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处将发函、电话或学校网站网页通知。 六、录取 录取工作约在5月下旬结束。录取类别包括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类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等四类。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定向和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分别签定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协议书。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国家计划内定向的,培养经费均由国家拨款,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的考生需缴纳培养费(金额以发改委批文为准)。 七、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特别优秀者可以提前半年到一年毕业(需满足提前毕业的各项条件)。 八、录取政策 1、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2、2009年录取为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实行国家计划内优先公费,欢迎广大学生报考。 对第一学历为本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上线考生,优先录取为公费生。 3、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数为准。 九、毕业生就业 国家计划内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根据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几点说明 (一)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09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业务课有关问题请直接与各学院联系。 (三)为鼓励年轻学子努力学习,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同时开展勤工助学,设立助研、助管、助教岗位,提供各种科研奖励(详见我校研究生部相关文件),解决部分贫困学生学费之忧。 (四)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部网页(http://www.jxstnu.cn/yjsc/),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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