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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全教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 教育部司局长笔谈⑥ 把义务教育两个“重中之重”落到实处 基础教育一司司长 高洪 ●第一个“重中之重”,要将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扩大保障范围,不断提高保障标准 ●第二个“重中之重”,核心是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努力缩小区域差距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对义务教育的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要巩固普及成果,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温家宝总理要求,进一步办好义务教育,教育资源要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逐步实现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均衡配置。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的任务;在阐述义务教育发展任务时,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战略性任务,使均衡发展成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义务教育两个“重中之重”是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思想,为未来10年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确定了目标、明确了任务。 一、义务教育两个“重中之重”是义务教育性质和发展阶段决定的 关于第一个“重中之重”,全教会和教育规划纲要重申了《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既然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要接受义务教育,那么义务教育就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基础;既然国家依法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那么义务教育就是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义务教育的性质决定了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支持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毫无疑问,义务教育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占有极其特殊重要的地位。 关于第二个“重中之重”,全教会和教育规划纲要明确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在义务教育还没有普及的时候,义务教育的工作重点是实现普及,首先解决法律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在实现义务教育全面普及之后,义务教育的工作重点是均衡发展,努力让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上好学”。义务教育已经在公共财政的保障下,实行了全面免费。义务教育的性质决定了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该具有平等地享有接受基本相同质量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实现了全面普及,但存在着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质量急待提高等突出问题。义务教育发展阶段决定了必须全力推进均衡发展。 当前,区域间、城乡间、学校间不均衡的矛盾十分突出,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将伴随着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差异、整体提升教育质量的全过程;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将伴随着城乡一体化、逐步缩小城乡差别的全过程;推进区域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将伴随着解决区域经济社会不平衡问题、提高中西部教育水平的全过程。 二、义务教育的工作思路要符合两个“重中之重”的要求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就要进一步巩固农村地区普及成果,针对不同地域不同群体的突出问题,采取专门举措解决特殊困难,提高按时完成率,基本消除辍学现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就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改进教育教学与管理,完善质量评价制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建设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就要统筹区域发展和城乡发展,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支持欠发达地区,改造薄弱学校,使每一所学校成为合格学校。体现第一个“重中之重”,首先要将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扩大保障范围,不断提高保障标准,进一步动员和鼓励社会支持义务教育发展。 体现第二个“重中之重”,核心是缩小三大差距: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努力缩小区域差距。首先要在教育投入、教育设施、教师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方面均衡配置,并总体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需要说明的是,把区域内特别是县域内均衡作为率先实现的目标,是当前义务教育发展的阶段决定的,必须由易到难、循序渐进。需要强调的是,所有的目标都只能是一个阶段性的目标,均衡永远是相对的,随着经济社会和教育的不断发展,会不断提出更高的均衡发展目标。 因此,发展义务教育的总体思路,一是要遵循《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规定。义务教育是政府的法定责任,要在政府领导下推进;坚持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充分发挥省、县两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把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作为重点。突出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化建设、教师资源的配置和流动、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并把合理配置资源的重点放在区域内特别是县域内。三是把提高质量作为根本任务。把素质教育作为战略主题,明确均衡发展不是削峰填谷,而是使义务教育的总体水平在均衡发展的过程中得到总体提升,特别要注重发挥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好的地区、优质教育资源学校的引领作用。四是把解决或缓解义务教育阶段热点难点问题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包括城市择校问题、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城镇化过程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 义务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有些是教育问题,有些是教育问题和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有些是社会问题在教育中的反映。因此,不能孤立地解决,要把解决难点热点问题与推进均衡发展的主要措施对应起来。 三、推动义务教育的两个“重中之重”切实落到实处 教育部要做好“目标引领、试点突破、政策研究、督导检查”工作。 1.以2012年初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2020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引领,推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以此推动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义务教育各地发展差异很大,必须分类指导和分区推进。 2.以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为依托,通过深化改革形成体制机制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此调动地方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经济社会较为发达的区域内,推进较高水平的均衡发展。在城乡特征较为明显的区域内,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在县(区)域内,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在学区内,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学校与薄弱学校多种形式的联合。 3.加强义务教育新形势新问题的研究,探索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缓解城市择校、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以此来促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4.研究制定科学规范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制度——以此建立激励机制。 《中国教育报》2010年7月2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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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wuhu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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