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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月27日从共青团海南省委获悉,海南省日前出台了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培养使用意见,意见规定今后海南省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享受到1000元/月的生活、交通补贴,志愿者报考指定服务市县公务员笔试可适当加分。 报考公务员笔试加分 意见规定,今后海南省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享受到1000元/月的生活、交通补贴,其中省财政支付800元/月,市县财政支付200元/月,以及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补助等,据悉,补贴金额为全国最高。 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录用的,其服务期限计算为连续工龄。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或选调生。报考指定服务的12个市县公务员的,笔试总分(综合成绩)加5分,而报考省直机关及其市县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除海口以外市县选调生的,笔试总分(综合成绩)加3分。 考研有望优先录取 意见还规定,指定服务的12个中西部市县的事业单位满编且急需具有符合条件的志愿者,报省机构编制部门同意后,可采取核定过渡编制的形式先调入,待单位自然减员时冲销过渡编制。12个市县的基层检察院在编制空缺情况下,可按照一定组织程序,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定向从服务期满的志愿者中招录工作人员。 此外,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报考研究生时,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服务期满后,有关部门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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